培训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传授其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正确思维认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巡察工作的培训课件,内容如下:
一、巡察目的
通过开展“文明教学巡察”活动,进一步巩固“师德师风建设年”和“双评议双提升”活动成果,深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有效教育教学管理机制,提升广大教师文明教学的能力,提高有效教学的水平,及时总结自身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及早发现问题及差距,有的放矢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整体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勤教廉教建设的水平。
二、巡察主要对象
全区教育系统全体教师。
三、巡察内容
1.是否存在以教谋私,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或接受学生家长吃请和馈赠的行为;
2.是否存在歧视、讽刺、侮辱、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3.是否存在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行为;
4.是否存在有偿家教的行为;
5.是否存在参加公款支付或学生家长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的行为;
6.是否存在在公共场合散布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7.是否存在赌博、参与邪教活动的行为;
8.是否存在其他有悖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组织方式
1.巡察工作由局监察审计室牵头,监察审计室、组织人事科、督导室、普教科、教研室、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参与,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教职工代表参加,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集中巡察活动。定期巡察活动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巡察活动,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安排确定。监察审计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巡察工作的日常事务。
2.根据巡察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巡察组,成员若干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巡察组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度。
3.巡察工作人员从监察审计室、组织人事科、督导室、普教科、教研室、办公室等科室和区直学校抽调。
五、方法步骤
1.局监察审计室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并向相关学校发出巡察活动通知,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巡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和巡察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校园巡视、召开师生座谈会、个别谈话、发放问卷、深入课堂、走访调查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所巡察学校教师文明教学的情况。
3.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对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巡察学校进行反馈。
4.各学校要根据反馈意见和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及时向局报告并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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