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在加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根据北京市残疾人的总体状况,针对残疾人普遍的康复服务需求,从2011年开始,北京市以建立家庭康复培训学校为切入点,在部分区县试点推行了居家康复工作,普及康复知识和基本服务技能,培养社区和家庭康复服务队伍,使残疾人足不出户就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康复服务,丰富和深化了社区康复服务内容,较好地实现了“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的社区康复服务理念。
一、把握个性康复需求,探索康复服务新思路
(一)结合实际提高认识,创新康复工作思路。
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有99.9万残疾人,其中超过83.7%的残疾人已接受了康复服务,而残疾人对康复服务的需求量依然巨大,73.7%的残疾人有医疗服务需求,25.5%的残疾人有康复训练与服务需求。北京市有着丰富的医疗和康复服务资源,有着较为完善的康复服务保障基础,但是,在现阶段难于为每名残疾人提供专业化的机构式康复服务。开展社区康复是普及康复服务的主要方式,具有就近就便、持续高效等服务优势和残疾人不离开家庭、直接融入社区生活的人文关怀优势。因此,认为,只要残疾人本人或其亲属、护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康复知识和服务技能,残疾人就能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接受居家康复服务,能够弥补当前专业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能够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全覆盖。
(二)挖掘技术资源优势,指导家庭康复工作。
开展社区培训与家庭康复是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总结以前的家庭康复工作经验,并借鉴聋儿家长培训工作的成功做法,认为持久有效地开展家庭康复工作,必须有专业技术支持与指导,康复服务才具有针对性,才能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必须有简便易行的实用康复技术,才能通过残疾人亲属、护理人员和志愿者落实到残疾人身上。为做实家庭康复培训工作,依托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建立了“北京市残疾人家庭康复培训学校”,编写了家庭康复培训教材,培训了区县级社区康复技术骨干,统一了培训内容和工作方法。各区县根据市残联的工作要求,依托区县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建立了残疾人家庭康复培训讲师团,在区县残联成立了“区县残疾人家庭康复培训学校”,负责联络街道乡镇残联组织培训对象,协调讲师团提供技术支持。在市和区县两级康复专业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下,各区县残疾人家庭康复培训工作得到了基层康复工作者的理解与支持,得到了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欢迎。
(三)借助首都资源优势,丰富家庭康复内容。
北京市充足的医疗和康复资源,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供了技术支撑;近600家的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站和60多家民办康复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载体;10万名残疾人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市残联充分利用康复技术资源,定期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为残疾人家庭成员传授康复护理知识,使康复技术、康复知识普及到残疾人家庭,有效解决残疾人家庭康复中专业服务不到位、残疾人长期独处、居家服务监管困难,重度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多、难度大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家长培训学校不仅普及了康复知识,宣传了康复政策,而且为残疾人、亲友、专家搭建了互动交流的平台。通过家长联谊、亲友沙龙、网上论坛、QQ群、微博等形式,促进信息分享、情感交流、心理支持、压力释放,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促进家长深入参与,满足不同层次的康复服务需求。
二、建设家庭康复培训学校,拓展康复服务新方法
北京市残联紧紧围绕实现残疾人享有更高水平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积极回应残疾人对康复服务的关切与期待,着力解决当前残疾人迫切需要家庭康复与康复服务能力不足的供需矛盾,制定了《北京市残疾人家庭康复培训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残联充分利用北京康复技术资源,通过残疾人家庭康复培训学校这个载体,引进首都康复技术师资力量,以残疾人亲友、护理服务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对有培训需求的肢体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稳定期精神残疾人和社区康复服务志愿者提供适宜的指导培训服务,普及康复护理知识,传授基本康复技能,推动康复服务走进家庭,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康复需求。
(一)纳入全局规划,统筹学校建设。
为了促进家庭康复培训工作有效开展,要求各级残联采取有力措施,在家庭康复培训学校建设上做到“三个纳入”:一是将家庭康复培训学校建设纳入市、区县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把家庭康复培训工作作为康复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在项目设置、预算安排、人员配置上给予充分保障。二是将残疾人家庭康复培训工作纳入区县康复中心建设,依托现有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设置家庭康复培训学校的服务项目,安排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师资力量,切实发挥服务功能。三是纳入年度康复培训工作计划,将残疾人家庭康复护理、生活技能培训等项目充实进来,按残疾类别、年龄、康复需求层次组织服务对象,安排有针对性和层次性的培训内容,做好适宜教学工作。
(二)坚持领导主抓,健全工作体制。
市残联要求各区县残联加强对家庭康复培训学校工作的领导,依托职康中心、温馨家园和社区卫生机构,挂牌成立学校主体,在各街道、乡镇和社区建立教学点,作为各级残联服务资源的延伸。规定家庭康复培训学校要具备康复知识培训、康复服务咨询等基本功能,设立培训教室、康复咨询室、教师办公室、档案室等设施和无障碍设施。由区县主管康复工作的副理事长任培训学校校长,康复科(室)负责人任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聘任社会工作专业或医疗、教育等相关专业人员兼职教学工作。成立了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社区代表等构成的家庭康复培训学校协调网络,建立起卫生、教委、残联部门联系工作机制,积极发动社会专业人员参与到康复教学中,有计划地为残疾人提供各种家庭康复培训服务。在年度预算中设立专项培训经费,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对培训项目支持,保证学校持续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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