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漫天的大火像是魔鬼的舌头,桀骜难驯的肆意妄为,轻易的就烧红了半边天,大风助阵,火海越发烧的无边无际,浓重的黑烟滚滚直上天际,摧枯拉朽之声不绝于耳,而我躺在这满目疮痍之中,只剩无尽的不舍与永久的沉默。
尽管灼热烧透了我的防火服,滚烫将我渐渐吞噬,可我已无法再站起,我真的太累了。
目光所及,那是祖国的天空,掌心所触,这是人民的土地,而我,是一名军人。
闭上眼之前,我在想,若能重来一次,我还会这样选择吗?
是的,若重来一次,我心亦自前往,此身绝不回头。
1
宋远河入伍的时候刚满十八岁。
青涩而瘦弱的身体拢在挺括的军装之内,空空荡荡的哪里都不贴合,总有种名不副实的落寞。
但这并不影响他雀跃而兴奋的心情。
自十岁那年大地震,奄奄一息的孩童被消防员叔叔从废墟中抱出来那刻起,就注定了他一生的追求。
橘红色的消防服,明亮如一道闪电,又温暖似一团日光,原来,那就是生命与希望的颜色。
劫后余生的宋远河接受了整整两年的心理疏导才重新振作起来,那被埋在漆黑寂静里的恐惧,那能明显感觉到生命流逝的绝望,还有,那逐渐失去温度和声息的母亲怀里的冰冷,像是缠身的梦魇在每一个午夜出没,轻易的让他颤抖,而陪伴他走过痛苦折磨的,除了一夜间苍老的父亲,还有那枚经过岁月的摩挲已经褪了色的钥匙扣。
只是个普通的金属钥匙圈,挂着一枚大拇指一般大的橙色五角星,是那位抱他出来的消防员为了哄他塞进他手里的,“不哭了,有叔叔在,就什么都不怕。”
说完将他交给医护人员就转身又跑向了下一个搜救点。
那一道坚毅而无畏的背影像是在他幼小心间扎根的种子,这么多年,他长它也长,一日一日,拔节生枝,终于长成了参天大树,顶的他心头都密不透风。
时至今日,宋远河已经记不清那位消防员的模样了,但他确定,那个人就是他想要成为的样子。
所以当高三毕业那个暑假,Z城的消防中队来县城征兵的时候,宋远河第一个跑过去报了名。
征兵的领导打量着他瘦弱的身形,淡淡的笑开,“孩子,你还太小了,消防连苦的很,你恐怕抗不下来。我们隶属的武警部队过几天也会来征兵,要不你报武警,在新兵连锻炼上两年也可以转到消防队的。”
宋远河一听就急了,“我不,我就要去消防,再苦再累我都抗的住。”
孩子气的倔强透露出了孤注一掷的决绝,稚嫩的眼中一时星芒逼人。
可是轻易说出口的壮志雄心总是被现实踩在脚下狠狠践踏,因为消防新兵连的训练强度简直是令人发指。
由于消防任务的特殊性,消防官兵必须具备超于常人的身体素质,体能训练是基本,长跑短跑负重跑、单杠双杆障碍板,每日一套,练到人眼冒金星四肢酸爽。
然后是消防基本业务训练,水带操、百米翻越板障,全装备拉梯及挂勾梯登楼,消防水带连接等等等等,宋远河活到十八岁第一次知道,原来水管子可以那么重,抬得他手指颤抖头皮发麻。
再下来是消防专业业务训练,不仅要体能,还要头脑和技术,各种专业设施的操作和工具的使用都需要通过不断的重复和练习才能达到熟练的程度,所以宋远河有一段时间半夜做梦的时候手还在来回的捣鼓,就连吃饭夹菜都是升降云梯的手法。
脚底的水泡挨挨挤挤,手上的口子层层叠叠,肩膀上的皮更是不知褪了几层,全身上下大大小小的淤伤肿痛不计其数,宋远河几次都差点撑不下去,可他从没想过放弃。
每一个因为肌肉疼痛无法入眠的深夜,他总会想起得知他要参军那日的父亲,沉默的抽着烟,自始至终未发一言,只是把手重重的落在了他肩膀上,凝重的不舍下是沉沉的欣慰,那一刻,他不再只是父亲的孩子,而是一个心有担当的男人了。
一转眼半年过去了,宋远河从一个肩不能扛的少年长成了一名孔武有力的军人,数不清的汗水与伤痛中,他离那铭记多年的背影只有一步之遥了。
2
宋远河洗完衣服回到宿舍的时候,大个儿正在给家里写信,在桌前坐的端正,下巴微收,连姿势都带着一种虔诚和思念。
宋远河放下手里的盆凑过去瞧,大个儿潦草的字迹刚刚开篇,称呼还是他故乡的叫法。
“大个儿,这次还是老样子吗?先转到武警支队再寄出去?”
大个儿握笔的手一顿,嘿嘿一笑,“不然咋弄?老两口要是知道了我在消防上准得闹起来。”
来到北方城市八年,大个儿的乡音虽未改,但是语言习惯和腔调多少还是沾染上了北方的粗犷,听起来有些混搭的好笑,只是话中的几许无奈和歉疚却让宋远河笑不出来。
大个儿名叫于宝,是宋远河来到部队认识的第一个战友,他入伍第一日就是于宝来接的他,帮他提行李,刚好又是一个宿舍,于宝索性连床铺都帮他收拾好了,是个热心可靠的人。
于宝的家在南方的大山里,贫瘠落后,祖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爸妈连生了三个闺女才得了他这一个儿子,喜欢的眼珠子似的,便简单粗暴的取名叫做于宝,全然没有料想到二十多年后高大威猛的男子汉被战友们调侃着叫“宝宝”时是怎样的窘迫。
因为家里穷,于宝上完初中就辍学了,种地打工出苦力什么都干过,混了几年一满十八岁就参了军,入伍那天,老两口攥着儿子的手流眼泪,但是再不舍得也不行,他家那样的苦地方,只有送娃去当兵这一条路,想着过几年复员了,国家还能给安排个差事做,无论好赖,总能糊口。
一米八五魁梧挺拔的于宝因着体魄优势直接被要到了武警上,而他果然不负众望,能吃苦肯拼搏,自新兵起就出类拔萃,后来还在全国大比武上拿过奖项。
除了格斗擒拿等专业技术,于宝更多被看中的还有他的品格,质朴热情,正直勇敢,用指导员的话说,于宝是怀抱着永不冷却的赤子之心。
在武警上呆了四年后,支队里打算升任他为士官,材料审核都通过了,于宝本人却坚定的拒绝并且主动提交了申请,调来了消防队。
很多人都不解,连宋远河都曾经问过他为什么做这样的决定,那个憨厚的傻大个只是局促的挠着头,笑的一派单纯,“我这人文化低,搞不了干部工作,只会拖大家后腿,我就愿意干出力的活,像现在这样就很好,看见困难了帮一把,遇见危险了救一下,手里实实在在能做到的,我踏实,也心安。”
那时的宋远河看着正在擦消防车的于宝,心中一阵澎湃,不管别人怎么想,宋远河知道,于宝他一点也不傻,他比很多人都更聪明,因为他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就这样,于宝来到消防队一干又是四年,仍旧是一个普通的兵也仍旧满怀热忱,只是给家里写信时不能直接从消防队寄出,必须转到从前的武警支队再寄回家里,这样才不会被父母发现他转队的事情。
于宝已经这样瞒了四年,毕竟他父母虽然年迈但并没有老糊涂,他们知道消防员是这个和平年代里最危险的职业,怎么可能愿意唯一的儿子以身涉险呢。
“可是你总这样也不是办法啊,老两口几次要来看你都被你找借口推掉了,那今年呢?你打算怎么说?”
于宝放下笔,“我想好了,下个月是我的探亲假,我回趟家,亲口跟他们坦白这事,也趁着假期好好劝劝他们。”说完停顿了几秒,“我想,我爸妈一定会理解我的。”
看着于宝奋笔疾书,宋远河突然想起,他只是在初到军营时给父亲打过一个电话报平安,远在家乡的父亲一如既往的寡言,来来回回都是让他在部队遵守纪律不能犯浑好好听领导的话,他一一应下后就挂断了,之后再没往家里打过电话,也不曾写过一封信。
宋远河推推于宝,“哎,把信纸给我撕两张。”

3
沈明浩推门进来的时候,宋远河的家书刚写了一半。
爽朗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呦,你俩干嘛呢?”
于宝笑呵呵的回答,“我俩给家里写信呢。”
“这都什么年月了还写信,费不费劲啊,打电话就行了呗。”
宋远河眉头拧了起来,吸了两口气没有说话。
沈明浩拿上盆准备去洗漱,走到门口想起了什么,转过身来,“对了大个儿,我今天打球有点累了,一会麻烦你帮我把衣服洗一下,老规矩。”
于宝还来不及回答,宋远河就扔下笔站了起来,“自己的衣服不会自己洗,你没长手啊!”
不怪宋远河说话难听,他从一开始就看不惯沈明浩,一身骄矜的公子哥习气,说话颐指气使,见天的使唤这个使唤那个,偏自己还觉得理所当然。真是想不明白,这大集团的太子爷不等着接手荣华富贵非要跑到这军营里来做什么。
沈明浩显然也不待见宋远河,“我长手了啊但是我就是不想洗怎么了?”
“怎么了?你说怎么了?你凭什么使唤别人?”
“哈,逗了,什么就叫使唤了?这叫帮忙你懂不懂?这是我俩革命战友的情意。再说了,大个儿都没说话,你在这啰嗦什么!”
“什么帮忙什么情意!你就是看大个儿老实好欺负。”
沈明浩还没来得及还嘴,于宝就赶紧挤进了越靠越近剑拔弩张的两人中间,一手推一个,着急的劝架,“你俩别吵了,远河,明浩他不爱洗衣服,是我愿意帮他的,而且,他也没有欺负我……”
剩下的话于宝有些说不出口,刚才沈明浩说的老规矩就是于宝帮他洗衣服,但是不白帮忙,是有偿的。
一开始沈明浩提议的时候于宝也有些生气,他勤快惯了,洗衣服不过举手之劳帮帮忙也没什么,但是说给他钱就好像把他当成了佣人一样。后来沈明浩说,洗衣服也是劳动,是劳动就该拿应有的回报,这没什么好不舒服的。于宝觉得也是这么个理,才答应下来的。
宋远河挣脱了于宝的胳膊,指着沈明浩,“我知道,你不就是给钱吗?有钱了不起啊!”
沈明浩一把打开宋远河的手,“什么钱不钱的!我说过了那是我俩的情意。还有,有钱怎么了?我就有钱,我没偷没抢,我有钱碍着你事了?宋远河,你这就叫仇富你知道吗?”
宋远河双眼气得通红,一步上前揪住了沈明浩的衣领,“我不用你给我上课。沈明浩,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是平等的,别以为你老子有几个臭钱你就可以不把别人当人。”
沈明浩像是被触到了逆鳞,一直淡然不屑的表情忽然如冻土般龟裂,用力推开宋远河,“宋远河,你口口声声说人人都是平等的,那你为什么对有钱人抱有偏见?你自己早已经在心里为平等的灵魂刻上了贫富的烙印,现在倒反过来说我看不起人,你是不是太可笑了!”
“你……”
宋远河刚爬起来门口就传开了指导员的声音,“宋远河,沈明浩。”
两人齐齐转身,“到。”
指导员踱步进来,“稍息吧。你俩干嘛呢?”
沈明浩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报告指导员,我俩正在认真热烈地讨论下个月的全国消防大比武。”
指导员点点头,“嗯,很好,讨论的确实很热烈,在楼门口就听到了。这样吧,你俩换个地方接着讨论。”
然后,宋远河和沈明浩就被命令手牵着手在禁闭室罚站了两个小时,说是让他俩培养一下革命兄弟感情。
4
老话说,牵了手的手,就要一起走。
宋远河和沈明浩第二天就一起出了任务。
郊区的一个衣柜加工厂发生了火灾,由于厂区内堆放了大量的木材,易燃物充足,火情蔓延的非常迅速,等消防车到的时候,大火已经燃的汹涌,火势极大,加之风向变化,渐渐开始往工人宿舍楼那边烧了过去。
宋远河他们迅速架装好消防水管,开始先从外面对火势进行压制,可是由于起火点太多,一时半会仍旧难以控制。
滚滚的浓烟四溢,将湛蓝的天幕遮挡的一片阴暗,而那突然从大火中传出的撕心裂肺的呼救声让众人的心一坠到底。
宋远河猛的转头,“不是说里面没人了吗?”
厂长也被吓的够呛,支支吾吾地说,“是啊,他们说知道起火后就都跑出来了啊,怎么里面还有人呢……”
一个身着工衣的中年女子突然站起,“是刘珍,刘珍在里面,她刚才去上厕所了,她没跑出来!”
沈明浩急切地追问,“确定只有一个人吗?大概在什么位置。”
“确定,就只有她一个人了。从正门进去往左转就是我们的工作车间,卫生间在里面的最右角。”
宋远河和沈明浩对视一眼,同时冲进了火场,一进门就立刻开始分头搜寻,有种日积月累的默契。
由于大火就是从车间内部烧起来的,现在这里的温度已经非常高了,宋远河穿着防护服都能觉察到热意,那名被困的女工恐怕已经危在旦夕了,连呼救声都逐渐微弱下来。
两分钟后,宋远河找到了已经昏迷的刘珍,将氧气面罩给她戴好,背起她就向外跑去,经过材料区的时候,堆积的木板不堪烈焰顷刻倒塌,宋远河一惊之下猛的被推开,灼热的火焰倾泻而下,瞬间就将沈明浩淹没。
幸好抢救的还算及时,沈明浩只有被压住的脊背和右小腿烧伤了,虽然不是太大的问题,但是下个月的大比武是参加不了了。
宋远河坐在病床旁边,讷讷的不知道说些什么,沈明浩作为连续三个月的体能测试冠军,本来是代表队的头号种子选手,现在却因为自己负了伤失了机会……
沈明浩一边啃苹果一边向宋远河挥挥手,“你还是回去吧,我看见你的表情我就更难受了,总感觉我要死了似的。”
“沈明浩,谢……谢谢你。”
“不必,我只是做了我觉得该做的事,与是谁无关,并不是为了你,所以你不用放在心上。”
“还有,对不起。”
“怎么又对不起了?宋远河,你没完了是吧,你要是个女的是不是还打算以身相许啊……”
宋远河打断了沈明浩的插科打诨,“那天晚上,我都……看到了。”
被罚站那天夜里,他气的睡不着觉,翻了个身就看到沈明浩蹑手蹑脚的抱着什么东西出了寝室,他悄悄的下床跟了上去,看到沈明浩在楼道尽头借着窗户外的月光,把手里的衣服揉搓一顿后又扔在地上滚两圈,再提起来就成了皱皱巴巴的脏抹布,嘴里还念念叨叨的,“傻大个就是傻大个,倔的像头驴,好说歹说都不要,非得帮我干活。要不是少爷我衣服多,我看你怎么给你妹妹攒生活费。哎,真是可惜了我这些便服,没穿过两次怕是都要洗坏了,很贵的好吗……”
宋远河搓搓手,有些赧然,“是我误会你了,你故意弄脏衣服给大个儿洗,其实是想找理由给他钱,你想帮他可又不想让他觉得欠了你的。”
“他根本就不欠我的,你也不欠,我所做的所有事情成全的都是我自己。”
沈明浩抬头看着宋远河,“你们都很好奇吧,为什么我放着吃喝玩乐的日子不过跑来这里吃苦受罪。那是因为,就算我父亲拥有再多的财富也不是我的,而我唯一能靠自己创造的,只有我人生的价值。我知道,它就在这里。”
说完又潇洒的挥了挥手,“而且我并不觉得这是吃苦,我只当是一场修行,只有拿出了这世间最真挚的热忱,才能拥有这一生最无畏的勇气。”
宋远河看着沈明浩眼中落入星辰一般逼人的明亮,坚毅而执着,热烈的如火如荼。
5
二十天后,宋远河整装待发,即将跟代表队的其他战友一起出发去A城参加全国消防大比武。
走之前他和于宝一起去军医院看了沈明浩,那厮的伤势好了很多,已经能下地走路了,嘚瑟的本性又露了出来,拍着宋远河的肩膀,“其实你能力还是可以的,也就仅次于我嘛,去吧小兄弟,给哥哥拿个全国冠军回来!”
于宝也在旁边傻乐,“远河,你加油啊!等我探亲回来就给你庆功啊!”
宋远河狠狠的点头,“放心吧,我一定全力以赴。”
沈明浩走到床边躺下,揉揉肚子,“大个儿,我有点饿了,你帮我去打个饭吧,一楼食堂,大米饭就行。”
宋远河连忙出声,“我去吧,大个儿再有半小时就得出发去火车站了,让他坐一会。”
于宝站起来,“还是我去吧,你可得好好为大比武养精蓄锐,再说了,我腿长跑的快,两分钟就回来,不耽误事。”
躺在床上的人差点没笑的打滚,“哈哈……宋远河,大个儿他笑话你腿短。”
于宝愣了愣,偷看了宋远河一眼,一溜烟的跑了。
宋远河刚准备开口,就见沈明浩侧头看了眼紧闭的门,然后翻身从病床上起来,自枕头底下摸出了一个信封,快步走到于宝的行李跟前,拉开背包拉链塞了进去。
“沈明浩,你这是?”
“这是我下个月的洗衣服钱,我预付一下不行啊!大个儿每个月的津贴基本都原封不动的寄回了家,手里根本就所剩无几,这好几年了才回趟家总不能空着手吧。”
宋远河心里闷闷的又胀的满满的,觉得好像被人打了一拳一样,鼻子一股酸麻直涌上眼眶,瞬间热的滚烫,连忙低下头来。
沈明浩不明所以的凑过来,却被宋远河一把抱住,男子有力的手握的他肩膀都生疼,“指导员说的对,我们不仅是战友,我们更是兄弟,沈明浩,我们是出生入死,性命相托的兄弟。”
于宝打饭回来的时候看到抱在一起的两人有些惊叹,不是向来不对付吗,什么时候好成这样了!
迎着于宝兴味盎然的眼神,沈明浩认真的解释,“他只是马上要出发比赛了,舍不得我,舍不得我而已。”
于宝放下餐盒,“那远河你怎么不拥抱我一下啊?”
宋远河努力把眼中的泪眨巴下去,佯装生气,“呵,我腿短,够不着大高个。”
那个下午,落日很美,笑声很大,三个异姓兄弟的手紧紧握在一起的温暖和勇气足够走过余下岁月的茫茫前路。
只是宋远河不曾料到,拿到大比武第二名的他等不到为他庆功的于宝了,一如那远在山区的年迈父母终究没能等到归家的儿子。
于宝在去火车站的路上途径人工湖的时候,看到了玩耍时不慎落水的儿童,当时天色渐暗,周围行人已经很少,奋不顾身的于宝一个人救起了四个孩子,却因来来回回的体力流失,永远的沉睡在了那片湖底。
看着遗像中依旧熟悉却不再温暖的脸庞,宋远河一万次的悔恨,那一天,他为什么没有真的上前拥抱住他的好兄弟于宝,而此生已再无机会。
于宝父母来接他的那天,宋远河和沈明浩也在场,丧子的重创让老人的腰背更加佝偻,满脸的沧桑被泪水覆盖,凄凉而心痛,他的母亲更是哭的几次昏厥过去。
于宝父亲强忍着悲痛上前,指尖颤抖着抚过骨灰盒,仿佛那是儿子日思夜想的的脸庞,“傻小子,到死都瞒着爹啊!以为爹真不知道啊,去年电视上播救火新闻,爹看着你了,虽然一下子就跑过去了,但你是爹的儿子,爹哪能认不得你?可是,爹高兴啊,爹的儿子为人民服务,是大英雄,爹骄傲的很哪!”
说完捧起骨灰盒抱在怀里,“儿啊,爹带你回家。”
宋远河目送着老人相携离去的背影,那蹒跚的脚步因着怀中的儿子都带上了些坚定,心中一片哀恸,泪水滚滚而下,可他不能抬手擦,他要敬完这最后一个军礼。
敬无私无畏的于宝和坚强宽厚的父母。
敬永不腐朽的信仰。
6
命运给予的离散总是猝不及防,让人哀恸万分,而平淡如水的日子在巨大的漩涡后总要恢复平静,就像指导员说的那样,生活仍需继续,我们总要前行,把离去之人的信念扛在肩上,那他们就永远在我们身边。
于宝走后,宋远河和沈明浩表面上一片平静,在训练中却总有一种拼了命的发狠,经常满身伤痕,但他俩却好似不知痛一样的日复一日,连出任务也是抢着往上冲。
宋远河在后来的一次救援中受过伤,为了拉回那名打算跳楼轻生的女子,不得不用尽全力,却因为对方的不配合致使他不慎坠落,被安全绳吊着来回晃荡的时候后背磕到了楼台边沿,脊柱形成了压迫性损伤,自那时起每次负重的时候都隐隐作痛。
可是他依旧把于宝的那份责任一起扛在了肩上,流血流汗从不皱眉,也只有像这样无眠的夜,在看着于宝留下的那个小本子时才会泪流满面,文化不高的于宝一直为此遗憾,所以平时很爱看书,闲暇时也会写一些生活中或激励或叹息的小感悟,尤其喜欢摘抄一些短诗。
熟悉的字迹被泪痕晕染成一片斑驳,那些从前的点点滴滴飞快的在脑中闪回,在失去于宝之前,宋远河从未如此近距离接触过死亡,也不曾这样真切感受过生命的猝然逝去,轻易到一不留神就是永别。
沈明浩走过来拍了拍宋远河的肩膀,“远河,振作一点,是战斗总会有牺牲的。于宝他那样做了,但他一定不后悔。”
宋远河抹了把眼泪,“是啊,我们宣过誓的,不论何时,只要祖国和人民需要,我们自当义无反顾,奋勇向前。”
“兄弟,记着,哪怕前路再黑,总有哥陪着你。”
年轻的肩膀靠在一起,扛起的是军人的使命和坚定的信念,还有随时准备奉献一生的勇气。
凌晨两点,尖利的警报声划破寂静的夜空,一栋民用居民楼因为用电不当导致电线短路引发了火灾,而熟睡中的人们发现着火已经来不及自行撤离,四十多名居民被困,形势十分危急。
宋远河他们赶到的时候,汹涌的大火已经从七层烧到了二十三层,电力系统彻底瘫痪,整个大楼一片漆黑,只有呼救声此起彼伏。
按照指导员的安排,宋远河和沈明浩各带一队进去搜索营救被困人员,剩下一队负责外场灭火。
云梯直上,鲜亮的橘红色来回穿梭于滚滚浓烟之中,像是绝望迷途中的日光,将恐惧的黑暗撕裂,亦将生存的希望点燃。
等待救援的人们知道,在与死神的争分夺秒中,消防队员们从不曾迟疑,更不会放弃。
二十五分钟后,所有被困人员全部获救,消防队员陆续撤出,由宋远河跟沈明浩负责做最后的确认搜寻和起火点的内部压制。
两点四十五分,二十二层的天然气管道突然发生爆炸,火光冲天,连大地都微微震动。
人群惊恐仰头,只看到,恍如白昼的明亮中,两抹橘色犹如星辰划破暗夜长空,穿越过渐熄的浓烟,急速的坠落。
巨大的冲击力从背后涌来,沈明浩猝不及防地被掀翻出去,被气流裹挟的宋远河也只来得及在跃出的瞬间拉住了沈明浩的手,就像他们曾经无数次并肩战斗那样,一起携手走向这已知的结局。
时间仿佛被无限的拉长,缓缓流逝,天地间一片寂静,宋远河听见了自己的叹息声。
唉,那写了一半的家信终究还是无法写完了。
有熟悉的声音穿过寂寥的风声,“远河,别怕,哥陪着你。”
“嗯,哥,我不怕。”
有你在身边,无论冰河火海,我什么都不怕。而信仰不灭,哪怕是死,我也从未怕过。
轰然坠地,溅起尘土飞扬,怀中破碎的纸签摇曳,是于宝笨拙却认真的笔迹。
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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