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时候,我们大部分都会遇见一个很好的人,可偏偏当初就是缺少了那么一丁点儿勇气,遇见了,却没有然后。”
宿舍里四人卧谈会以这样一句话收了尾。这一天也像往常一样十二点准时熄灯,我的记忆却飘回了那个十六岁的校园。
如果我能够对三年前的自己说一句话,那我一定会说:亲爱的女孩,勇敢一点,勇敢地去喜欢那个男孩吧。
1
我们的相识是极为平常的,只是刚进入班级每个人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后来加了QQ,也只是简单的几句问候。
升高中最初的那几个月,一切都有如初冬雨天窗外的景色,模模糊糊的一片,名字,外形,动作,我能听明白他的声音,却分不清他的脸。
那时候男生们似乎还没有长大,总是一群人在走廊上和教室后打闹,在一片嘈杂中,他的大嗓门总是能清晰地传到教室前面。我的座位在前排,他在后排,他离我很远,但他的声音传到我耳边的时候,总会让人产生一种很近的错觉。
大概是我的耳朵,最先喜欢上了他。
无须看见他,他的声音,一瞬间就能惊起我所有的感觉。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下课趴在桌上休息的时候,我会有意无意地去寻找他的声音,眼里同时浮现出他不顾形象的大笑和吵闹、插着口袋吹口哨的样子。
我常常感到羡慕,十六岁却依然单纯得像孩子的他,该有一颗怎样的心啊。于从小就自卑内向的我而言,他身上那种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气息,在我身上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学期快结束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低着头匆匆往前走,路过后门的时候,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
“七七”
我的心突然抖了一下,马上抬头露出微笑,僵硬地挥了挥手:“嗨……”
我匆匆瞥了他一眼,然后像逃跑似的,加快脚步转进楼梯口。
那是我第一次清楚地看见他的脸,干干净净,棱角分明。他半个身子靠在门框上,装出一副满不在意的样子。
放假之后,我在QQ上问他:“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
“我听到她们都这么叫你啊。”
“嗯……”
之后,我们的交流多了起来,我们聊了一整个寒假,以致于每天晚上一到那个时间点,我没有看到消息,就会特别失落。尽管我知道我们所聊的东西,都是一些流于表面、未曾触碰内心的东西,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像这样快乐过了。
开学之后,我常常故意路过操场去看他打球,也悄悄地跟在他后面去食堂吃饭,那时的喜欢是那么简单,只需要看到,就会很满足。
我们偶尔一起去操场散步,一起坐在升旗台上看满天的星斗,可能因为都很紧张,我们并不说什么话。橘黄色的灯光轻轻地洒落一地,树叶在晚风中微微摆动着,我们看着一高一矮的影子变短,又变长。
那时候最喜欢的歌,是周杰伦的《七里香》,那时候的我,也完全沉浸在少女的梦里。
2
十六岁的梦境,虽然美丽,却十分脆弱。
进入高中以后,随着数理化难度的加大,直线下降的成绩,似乎在跟我开一个玩笑,那些数不完的卷子、不争气的分数,招来了每天半夜准时出现的梦魇。
对我寄予了很大期望的老师和爸妈都开始找我谈话。我想着自己那么多年的努力,也突然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我所喜欢的他身上的那种无忧无虑的感觉,但那是我永远也无法拥有的。他轻而易举就可以得到的东西,我却要花上好几倍的努力。
周围的人开始议论纷纷,朋友们也开始劝我。我渐渐意识到,我认识的他和别人口中的他,似乎是不一样的。
“我不能在学习和生活都不如意的时候,把一份幼稚的喜欢当作救命稻草。”我这样安慰着自己,换上一本新日记本,写满每天的学习任务,也丢掉那些寻找各种机会接近他的小心思,并下意识地远离他,埋进成堆的卷子里。
可是后来,每次一想到他,我的胃就会有一阵酸痛一掠而过。

《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里的小女孩说:“喜欢一个人,就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感觉胃里暖暖的。”那么,暗恋一个人,就是想到他的时候,胃里会酸酸的吧。
3
《人间失格》里说“若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然而我却没能逃开他,那猛烈的欢喜正中靶心。
我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个七月的黄昏,太阳金色的余晖透过窗户安静地铺满教室,他紧张的呼吸声,我的强烈的心跳声,以及青春里最深刻的那一句——我喜欢你。
“下个星期的篮球赛,我们班赢了,就在一起吧。”
我用这样一句话打破了凝固已久的安静。大概是因为不想违背自己的内心,但是又没有足够的勇气说出那句“我也喜欢你”,我给了这样一个听天由命的回答。
那场篮球赛我没有去看,我不愿看着我挣扎的心在球场上被抛来抛去。我一个人趴在教室的桌上流了许多眼泪,听着外面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和掌声,我希望他赢,又希望他输。
时间仿佛很漫长,当一片嘈杂涌入教室,听到他偏激的声音时,我知道,结束了。
我们结束了。
我们没有再说过话。让我更难过的是,那个夏天一过完,就传来了他跟隔壁班的一个女生在一起的消息。
当一份充满期待感情发展到高峰却戛然而止,带来的痛楚往往比其他任何一个阶段都要深刻。这也是我为我的懦弱付出的代价。
我一次次地点开他的QQ头像,一次次地翻看聊天记录,一次次地进他的空间又删掉访客记录,最后,我终于把他删除好友了。
也许,对他来说,“我喜欢你”这句话,是对任何一个女生都可以轻易说出口的吧。我只不过,是多数人中不起眼的一个。我这样安慰自己。
我听说,他是故意输掉篮球赛的。我不能知道原因,但我明白我是做错了。我把我的生活安排得满满当当,跑步、养花、看杂志、练习口语、做很多很多题,这些重复的日常让我过得平静而充实。只是,偶尔路过篮球场,我的胸口就会有一点点麻。
顾城有一首诗《避免》:“你不愿意种花/你说:/“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是的/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是的,为了避免结束,我避免了一切开始。
4
高三我获得了最好的重点班的插班资格,也顺利通过高考,进入理想的大学。
于是,他就这样消失了。
曾经我那么想念的一个人,在很多时刻很多地方都会想起的那个人,甚至在白天听到名字晚上就会哭得睡不着的那个人,用高中三年用心珍藏的那个人,写很多的信,记很多的日记生怕忘记一丝一毫的那个人,似乎,随着毕业,永远的消失在我的世界了。
我用尽所以的力气去拥抱新的生活,但事实证明那个在特定时期出现的人是很难忘记了,也许不会忘记了。哪怕过去很久很久,很多年。
当二十来岁的我们以一种客观者的角度去看待那些十几岁让我们迷茫不知所措的感情时,当初觉得做得理所当然的,却往往成了后来最痛心遗憾的。
那个QQ评论里早已改掉的网名,那些记忆里深刻的细节、青涩的情愫,总会在后来的日子里,因为某个字眼、一个句子,从时光缝补好的缺口冲出来,那种尖锐的疼痛,跟多年前某个夜里蒙在被子里努力抑制不哭出声的那种疼痛,并没有什么差别。
她们说:“他的出现带给了你最初的快乐,也让你变得这么优秀,这样,就足够了。”
“不!不够……”
因为喜欢你,我走了很远的路,学会了很多东西,可却唯独没学会告诉你。 ——楔子
Part1
五十八中对面,有一家烧烤店,叫高三11班。一共30张桌子,装修风格跟高三的教室一模一样。
我问高老板,为什么开这么一家主题餐厅?
高老板突然反问,你知道暗恋一个人10年是什么滋味吗?
我说,明明准备的是彩礼,最后却成了红包。
高老板说,每当你想放弃的时候,命运就拿钩子勾你一下。
高二的时候,有一天,下了晚自习,她说,请我吃冰激凌吧!我一愣,她学习很好,平常基本上不跟我这种差生说话。然后,在便利店,我要给她买冰激凌,她拿了一根老冰棍说,就这个吧,等有一天你赚大钱了,请我吃哈根达斯。
我笑着说,好。
她咬了一口说,好甜啊!
然后递给我说,你尝尝。
我愣了一下,然后咬了一口,点点头,说,真的好甜啊!
当时我整个人都脸红了。
后来,我每天都揣着5快钱,但是,她再也没有让我请她吃一根老冰棍。
为了吸引她注意,然后我努力学习,第一次觉得学习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儿,我最好的一次成绩,名字排在她后面,觉得超幸福,也换来了她跟我说话,她笑着问,你是不是偷偷报了补习班?
高考她发挥失常,留在了本地的一所大学,本来她的梦想是去北京,我却意外去了北京,她说,你去了北京要好好混,将来请我吃哈根达斯。那天,我给她买了10几根老冰棍,她笑着说,吃不完。
我说,放在冰箱里,慢慢吃。
她说,我没有冰箱。
其实,过了好多年,我才知道,她那句我没有冰箱是什么意思,那一年,她的父母离婚了。
每年暑假,我都会回来,买了老冰棍,坐在她常出现的那条街,等她,但是,老冰棍后来都化了。
毕业后,我去了一家互联网公司实习,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我跟她说,我请你吃哈根达斯。然后开心的坐火车回来。
她说,这是我男朋友。
我说,请你吃老冰棍。
她笑着说,你这么小气。
我笑着说,我得攒钱娶媳妇。
终于有人给她买哈根达斯了,不是我。
后来,过了很久,有一天,她说要来北京玩。
然后我去车站接她,问她,怎么一个人,男朋友呢?
她说,早分了。
我说,请你吃哈根达斯,管饱。
她没有吃哈根达斯,只吃了一碗炸酱面,我问她,以后怎么打算?
她说,上班。
我说,不上班,行不行?
她说,不上班,你养我啊?
我问她,你会嫁给什么样的人?
她笑着说,能给我买一大堆哈根达斯的人。
我说,你怎么这么现实了?
她说,你的话,一根老冰棍,就行。
然后我们哈哈大笑。有一瞬间真想回到高中那个年代,我一抬头就可以看见她的脸,她说,就差你没交作业了。她求我交作业的样子,我都能脑补成求婚。
有一年高中同学聚会,唱完歌已经很晚了,她说,走走?
青岛的冬天很冷的,有时候风也大,那天下了雪,她差一点滑倒,我一下子拉住了她的手。
她笑着说,我的手不是随便可以牵的,牵了就要娶我,现在放开,还来得及?
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就那么一直牵着她的手,心里那叫一个开心,就像是一个得到了一大罐糖果的孩子。
路过一家便利店,她说,我想吃老冰棍。
然后她咬了一口老冰棍,笑着说,好甜啊!
然后递给我说,你尝尝。
然后我就亲了她,说,真的好甜啊!
只要一想起一生中最甜的事,大雪就落满了头,雪一下,就是整整十年。
Part2
高老板的烧烤店,定期有各种主题活动,比如模拟考试,真的就是那种实打实的硬核试卷,比如物理,10道题,做对多少道相应有免单和几折的优惠。老刺激了,像是我这种,基本上乖乖交白卷。
当然,他们还有其他有趣的试卷,比如单身狗脱单试卷,情侣撒狗粮试卷,终结失恋哈哈哈试卷,表白百发百中试卷等等。
我问老板娘,嫁给高老板什么感觉?
老板娘说,有一天,他说从北京辞职了,我笑着问他,你这是养我的态度吗?他说准备了一份惊喜给你。然后,他把我领到这个餐厅,那时候,餐厅装修完了,当时我就震惊了,跟我们上高三那会儿的教室几乎一模一样,关键是,底下坐着很多老同学。他说,我现在可以跟你求婚了吗?
然后,我笑着说,就差你没交作业了。
然后,我换上婚纱跟他举办了教室婚礼。
当时有多浪漫,现在就有多狼狈,你看,天天烤串,累的啊,不过一旦有学生穿着校服来吃饭,就觉得很开心,学生时代是真美好啊!能嫁给学生时代就喜欢的人,挺幸运的。
我问,上学那会儿,你也喜欢他?
老板娘笑着说,他太笨了,我暗示了他10年啊,我也是醉了,手把手的教他追我,把我急的啊,他就是不开窍。
我问,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
老板娘说,高中有一段时间,我特别讨厌回家,就算是下了晚自习,我也会拖,我怕回家碰见父母在吵架。
有一天,我问老高,请我吃冰激凌吧!那应该是我俩第一次说话吧,奇怪的是他掏出来他所有的钱要给我买,我只要了一根老冰棍,然后,他陪我坐在便利店里吃完。
临走的时候,他问我,明天还吃吗?
我笑着说,吃。
然后他笑着开心的走了。
其实他不知道,那天,我想离家出走的。他冲我笑起来那么好看,我就觉得心里没那么苦了,那天,我发誓一定努力,考到远远的城市。可惜,后来,我发挥失常了,留在了本地一所大学。
他去北京那天,在学校门口的便利店,给我买了一根老冰棍,笑着说,以后,不准吃别的男生送给你的冰激凌。
我一边吃一边掉眼泪,原来,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喜欢他了,原来,我也已经没有资格喜欢他了,他那么优秀了,命运彻底将我们分开了。后来我再也没有吃过一根老冰棍。
老高补了一句,说,如果没有喜欢你,我大概没有后来的一切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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