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名叫达尼尔·韦勃斯脱的小男孩,住在新哈勃郡的群山间的一处僻静农庄里。他的童年,大部分时光在森林和田野中消磨。他六七岁时,便学会了读书。他念起书来,语调感人,热情奔放。相邻农庄的人驱车路过,常常停车,把他唤出来,念上一篇有趣的文章。在新哈勃郡的农民家中,各种类型的书都是极为罕见的。但是,达尼尔总是想尽办法读一切可以到手的书。他一遍又一遍地读,直到弄懂书中的道理为止。达尼尔的父亲除了务农,还担任乡间法庭的法官。他热爱法律,希望儿子长大之后能成为一名律师。
家伙,都是不可信赖的动物。他讲到他俩如何费尽心机才抓住了这个偷食菜叶的贼,如果把它释放,简直太便宜它了。
“一张土拨鼠的皮,”他道,“能卖上十美分,虽然数目微小,但尚可补偿它所吃去的菜叶部分价值。假如我们把它自由 放走,又怎么去寻求对我们损失的补偿呢?无疑,对它而言,死比活更有价值,死杜绝了它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艾沙克讲得流畅而有条理。法官暗想,这种真实有理的论点,将使达尼尔的辩护十分困难。
达尼尔开始为这可怜动物的生命作申辩了:“造物主创造了土拨鼠,使它得以在灿烂的阳光和绿色的森林中欢快地生存。土拨鼠有它生的权力,这生存权是造物主赋予它的。
“上帝赐给我们人类以食物,他满足了我们所赖以生存的各种需要。难道我们竟不允许从这慷慨的份额之中,分一丁点儿给那个可怜的小动物么?难道它竟没有与我们一样接受造物主赐给礼物的权利么?
“土拨鼠并不是狐狸和狼那般凶狠的野兽。它生活在宁静与和平之中。在山脚筑一小窠,每日攫取一小撮草本食物,就是它所企求的一切了,除了对一些植物之外,其余都不伤害。它之所以吃菜叶也是为了求生存,它是偶尔闯入菜园才犯了罪。它有生存权利,食用权利,自由 权利,我们无权剥夺这一切权利。
“瞧瞧它那柔顺恳求的眼睛,瞧瞧那因惧怕而颤抖不已的模样吧!它不能够说话,这便是藉以表达恳求赦免一死,向我们告饶的方式。我们将残酷到恣意杀戮它的地步么?我们将如此自私地夺去造物主给予它的生命么?”
法官被这一些话感动得老泪纵横,不待达尼尔的演讲结束,他就站起身来,擦去眼中的泪水,喊道:“艾沙克,把这只土拨鼠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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