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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汇总分析

    第三章 汇总分析 (第3/3页)

个孩童的原罪呢?其实解决伤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可以随地捡起一块石头,可以挥舞棍棒和铁锹,可以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可是为什么孩子会把火作为攻击的武器呢?因为他口舌笨拙、不善言辞,建立社交关系或者辨别是非能力不足;更因为他性格极度内向而又懦弱,缺乏胆量与目标对象直接对峙。韩印相信,他们要找的犯罪人就是这样的人,并且在孩童时期便有过纵火的行径。

    当然,并不是每个有性格缺陷的孩子日后都会成为连环杀手,事实上,由人成魔只是极个别现象,那为什么本案凶手会成为这样的个例呢?韩印认为:那是因为他没有真正可以倾诉衷肠的朋友,更缺乏异性伴侣。他有可能是独自在这座城市打拼的外地人,当然也不排除系本地人作案,总之他独自居住,被周边所有人忽视,内心深处怀有强烈的孤独感以及无处释放的性压抑。而所谓的孤独感并不是一种单纯的心理感受,它其实是一种封闭心理的反映;性压抑则是对自身生理欲望的一种无奈之下的制约。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两者都是极易让人产生病态心理和人格障碍的因素,尤其当他遭受到生存挫折和情感创伤之后,便很有可能通过极端的行径寻求心理上的平衡感。

    那么,为什么第一次纵火要选在2015年5月13日?为什么第一个目标会是兴发旅店?这后一个疑问,韩印先前已经表述过,但目前确实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兴发旅店与犯罪人是有交集的,所以还有待继续挖掘。但前一条时间线不能忽视,请记住2015年5月13日,那一定是个对犯罪人有着特别意义的日子。

    江华市辖有五个辖区,共设三十个街道,从犯罪的地理层面说,犯罪人的足迹可谓遍布全市各区街道。这样一个行为特征,加之其在作案细节上的表现,按照美国FBI二分法的类型定义,很明显,他属于有组织能力的杀手类型。但上面已经提到过,本案犯罪人具有极度内向和懦弱的性格,还有现实处境滋生的孤独感,都会大大降低其对自我价值的认同,所以他更愿意在他熟悉的、掌控性强的区域作案,尤其是早期的作案。那么,案件一和案件二的案发区域就值得注意了,韩印觉得它们其中的一个也许就是凶手栖身或者日常活动的区域。

    纵观整个连环纵火案件的时间线,周期并不固定,但都集中在深夜或者后半夜,所以韩印更倾向于认为犯罪人是自由职业者,朝九晚五的固定工作不会让他有如此的精力。另外,纵火所用的助燃剂汽油,国家有规定不能随意买卖,韩印推测犯罪人应该有一辆机动车,作为他购买汽油的掩护,但车况应该不会太好,也许只是一辆摩托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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