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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焚尸惨案

    第五章 焚尸惨案 (第1/3页)

    火情并不严重,韩印和顾菲菲等人赶到时,已经全然没了火的影子,甚至连消防车都撤离了。

    现场位于江华市液力机械总厂的老厂区内,因整体搬迁,该厂区已荒废多年,现如今杂草丛生、荒芜冷落,一条灰白的水泥小路隐没于野草间,在月光的映照下时隐时现。小路的东边有几排破败不堪的厂房,火其实只集中烧在这其中的一间厂房里而已,并未蔓延出来。

    临时架起的照明灯,将现场照得一片明亮。该厂房有近千平方米的面积,屋顶高度相当于正常房屋的两倍,里面空空荡荡的,中间没有任何隔断,只有几根水泥柱子支撑着房屋框架。空气中有很明显的肉被烧焦的味道,地上遗留着早年工厂生产沾染的黑色油迹,没有想象中高压水枪灭火造成的积水。大致在厂房中心位置,一根方形水泥柱上,靠着一具如黑炭般的躯体。

    准确点说,死者是被一条粗铁链绑在水泥柱上的,韩印数了数——铁链总共绕了五圈。从身材和器官上不难判断是一名男性,头发被烧光了,容貌已无法辨认,身上的皮肤基本呈炭化状态,没有衣物纤维附着迹象,说明死者被烧着时是赤身裸体的,而尸体脚边的一堆黑色灰烬,应该就是其被扒下来的衣物残骸。更慑人的是,死者右上腹被剖开,在火的作用下,形成一个黑洞,里面的肝脏被整个摘除,在离尸体七八米远的地方,顾菲菲找到了这块肝脏并装到证物袋中。在尸体脚边,除了有几摊斑驳的血迹,还有一个被烧焦变形的大塑料瓶,单用鼻子闻就能闻到里面有一股汽油味,初步证明凶手使用的助燃剂与先前的案子一样——是汽油。

    陈海峰针对一系列相关情况做过了解后,冲围在尸体前观察的韩印和顾菲菲介绍道:“报案人是对面高层住宅楼的住户,大概在21点40分,他在家里上洗手间时,从窗户上看到厂房里有火光蹿起,便拨打了火警电话。至于犯罪人,报案人表示并未看到。消防队方面说,他们赶到这里时是21点58分,当时火基本已经灭了,只剩下冒着烟的尸体,由于房屋结构和建筑材料不利于燃烧,故火势没有蔓延。随后,他们对现场仔细做了勘查,确认没有任何起火点后撤走了消防车。先期赶到的巡警询问了围观群众,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线索。另外,工厂大门上的铁链锁是被专用工具剪断的,想必犯罪人是有备而来。”

    “肝脏是用锐器切除的,切口有比较明显的生活反应,应系死前切除。”顾菲菲扬了下手中的证物袋,另一只手又指向死者的嘴巴说,“嘴角边有熔化的胶带附着物,表明死者被烧着时嘴巴是被胶带封着的。还有地上遗留的血迹,从形态上看属于飞溅型的。所以我刚刚说的这个问题很明显,至少在剖开腹部的瞬间,死者还活着,至于更进一步的信息,还需要解剖尸体之后才能确定。”

    “凶手够狠的,多大仇啊,要这样报复?”陈海峰撇了下嘴,叹道,“用火这么一烧,死者身份难查,估计是熟人作案。”

    “铁链捆绑,扒光衣服,活体摘除肝脏,全身浇满汽油焚烧……”韩印沉吟了一下,说,“如果只是追求报复和毁尸灭迹,不会这么复杂和高调,我感觉凶手杀人有很强烈的仪式感,应该有相当严重的病态心理。”

    “同样是用汽油纵火杀人,跟咱们查的案子会是同一个凶手吗?”杜英雄在现场周边转了几圈,回来正好听到众人的对话,便问道。

    “现在还很难判断。来之前的会上我说过,先前的一系列纵火案,与孤独感和性压抑有关,而眼前这种带有杀人仪式的作案方式,通常凶手都是受使命型心理驱使的,认为除掉某种特定对象是自己的使命,所以从犯罪心理动机层面来说,可以肯定不是同一个凶手。”韩印抬眼扫了一圈在场的人,话锋一转说,“不过我自己有种直觉,案子之间也许是有关联的,不然怎么会那么巧,在江华的地界,犯罪人都喜欢用汽油纵火伤人呢?”

    “我觉得还是谨慎点,尽量把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周全,眼下罗哲是最大嫌疑人,也别等明天了,赶紧现在就去找找那个孙鹏,谁敢保证这个被烧焦的人不是他呢?如果罗哲和孙鹏之间的恩怨咱们判断准确的话,那先前他纵火烧旅馆的动作不能排除属于移情作案,也许都是为最后烧死孙鹏做预热的!”顾菲菲拿出组长的架势说。

    “好,我亲自去。”陈海峰话音落下,便招呼了几个手下一同离开。

    陈海峰带队火急火燎地赶到孙鹏住处,发现这小子安然无恙,只是被重重的敲门声从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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