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4章 陆阳的要价 (第3/3页)
为运营方拿50%,我们阳光投资作为授权方拿剩下的50%。你看这个方案怎么样?”
他稍作停顿,又补充了一个确保游戏能获得足够资源推广的关键条件:
“当然,在签订正式授权协议时,你们企鹅公司需要给我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证。”
“必须在游戏上线初期及后续的关键推广期,投入总额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的市场推广费用,用于游戏的宣传、广告和用户获取。我可不想看到一款好游戏,因为推广不力而被埋没。”
说完,陆阳身体向后靠去,目光平静却带着压力看向刘炽平,等待他的反应。
办公室里再次安静下来,只有陆阳提出的五五分成和5000万推广这两个数字,如同重锤,还回响在刘炽平的耳边。
根据陆阳的记忆,在原本的历史上,企鹅公司与韩国NeOple公司最终达成的《地下城与勇士》国内运营分成比例,大概是七三开左右。
即企鹅作为运营方获得大约70%的流水,NeOple作为研发和授权方获得大约30%。
而且除此之外,企鹅为了获得《地下城与勇士》这款游戏的运营权还付出了超过千万元的授权费用。
在这个年代这也不是一笔小钱了。
当然,如果要和未来《地下城与勇士》能够带来的收益相比,这确实算是一笔小钱。
而如今,陆阳提前一步从NeOple手中拿到了完整的运营授权,他同时又是企鹅公司的重要股东。
即便企鹅需要因此多付出20%的流水分成,但毕竟省下了一笔固定授权费。
更何况,这多分的20%是进了他陆阳,同时也是企鹅股东的口袋,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钱分给他这个“自己人”,总比按照历史轨迹分给韩国公司要强。
还有就是,陆阳作为企鹅公司的大股东,在和企鹅公司谈判方面天然就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