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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尽责的王纪,想要的结果

    第68章 尽责的王纪,想要的结果 (第1/3页)

    朱由检的目光移到了正文部分。

    这才是这份题本真正厉害的地方,是那群被压了大半辈子的“废物”们,用尽心血磨成的一把尖刀。

    正文被清清楚楚分成了三部分,逻辑非常严密,证据非常确凿,连他这个平时待在皇宫里、不太懂法律和案子的huang帝,都能看得明明白白!

    第一部分:讲案情。

    这一部分没有一句多余的话,没有一句骂人的话,只有冷冰冰、非常客观的事实描述。

    这份案情描述不像一份普通的报告,更像是一本记录死亡名单的书。每一个被提到的名字,都被一条条没法反驳的罪状,死死地钉在了耻辱柱上。

    朱由检的呼吸渐渐变得粗重起来,他的手紧紧地握成了拳头。

    第二部分:jiang法律怎么用。

    如果说第一部分是说他们犯了什么罪,那第二部分就是进行审判。

    王纪他们把《大明律》里所有跟这个案子有关的法律条文,一条一条地摘抄下来,跟前面说的罪行一条一条地对应上。

    “《大明律·兵律·关津》这一条说:凡是把马、牛、军队需要的物资、铁器、铜钱、绸缎、丝绸、丝绵这些,私自运出国境去卖,或者下海去卖的,打一百大板。……如果把人口、武器运出境的,判绞刑。如果因此泄露了军情的,斩首。”

    “我们认为:晋商范家、王家等八大家族,这么多年一直往建奴那边运送铁器和武器,数量多到吓人,早就超出了‘打一百板子’的范围。他们这种行为,跟直接帮助敌人没什么两样,按照法律,应该斩首!”

    “《大明律·刑律·受赃》这一条说:负责看守的人自己偷盗,以及朝廷内外的官员,偷盗自己看管的仓库里的钱粮,还有收受贿赂、歪曲法律的……罪行跟歪曲法律一样,就算没有俸禄的,也要根据收赃款的多少来定罪。……收受贿赂、歪曲法律,达到一百二十贯钱,判绞刑。”

    “我们认为:礼部右侍郎周延儒,虽然没有直接经手那些贿赂,但是他的学生、老部下,都是他提拔、保护的。那些巨额贿赂,其实就是他歪曲法律的根基。他这样纵容、包庇,跟亲自受贿有什么区别?边境的将领,收了他的钱,不认真工作,玩忽职守,导致边防大门洞开,军队装备废弛,这个罪行,又哪里是‘根据收钱多少定罪’能包括得了的?这是叛国的罪!应该按叛国罪来处理!”

    一条法律,一段他们自己写的“我们认为”。

    那“我们认为”的文字写得冷静、克制,但又充满了不容别人反驳的杀气,明确宣布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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