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暗室对质 (第1/3页)
第十章 暗室对质
开封府衙后堂,灯火通明,亮如白昼,却驱不散那股沉甸甸的肃杀之气。这里并非寻常升堂问案的大堂,而是用于重大机密案件的审问暗室,陈设简朴,墙壁厚实,门窗紧闭,隔绝了外界一切声息。空气中弥漫着陈旧木料、墨汁和一丝若有若无的霉味,还有一种紧绷的、令人窒息的沉默。
苏轼被带入室内时,里面已经坐着几个人。正中主位空悬,左侧坐着日间见过的御史台李侍御史和刑部张员外郎,右侧则坐着一位苏轼未曾想到会出现在这里的人——程颐。程颐依旧穿着他那身一丝不苟的深色儒服,正襟危坐,面容沉静如古井,只有那双眼睛,在烛光下显得格外幽深,正若有所思地打量着走进来的苏轼。
王甫推官垂手侍立在李侍御史身后,额角有细密的汗珠。
没有惊堂木,没有衙役列班,但这无声的阵仗,比公堂之上的威吓更加迫人。
“苏学士,请坐。”李侍御史指了指下首一张空着的椅子,语气平淡,听不出喜怒。
苏轼依言坐下,挺直背脊,目光坦然扫过在场诸人,最后落在程颐身上,微微颔首:“程夫子也在。”
程颐略一点头,算是回礼,并未言语。
“苏学士,”李侍御史开门见山,“夤夜请学士前来,实因此案有了重大进展,牵涉甚广,不得不慎重。有几件事,需当面向学士求证。”
“李大人但问无妨,苏某知无不言。”苏轼平静道。
“好。”李侍御史从袖中取出一张纸,展开,“据查,司马光旧邸那具焦尸,生前右手小指确有陈旧骨折畸形。学士可知,何人右手有此特征?”
来了。苏轼心念电转,坦然道:“苏某不知。天下身有残疾者众,苏某岂能尽知?”
“那么,”李侍御史目光锐利,“学士侍妾王朝云之弟,王岩,年十六,右手小指幼年摔伤致畸,如今在城西撷芳楼充任杂役,此人,学士可知?”
苏轼心中巨震,他们果然查到了王岩!而且如此之快!是王朝云今日的供述泄露了?还是他们早就掌握?他强自镇定:“今日之前,苏某对此事一无所知。方才询问侍妾,方知她确有幼弟流落在外,右手有疾。但此子与本案有何关联?”
李侍御史与张员外郎对视一眼,张员外郎接过话头,语气依旧和缓,却带着压迫:“关联么……据撷芳楼管事及若干杂役供述,王岩于火灾前三日,即九月初五,曾向其姐,也就是学士侍妾王朝云,紧急求助,言称有人胁迫于他,欲对学士不利。王朝云是否曾向学士提及此事?”
“未曾。”苏轼斩钉截铁。王朝云确实只说了送药,并未提及胁迫之事。是她隐瞒了,还是……这些供述是伪造的?
“这就奇了。”张员外郎捋了捋短须,“据王岩向同伴哭诉,胁迫他之人,似乎是因他与学士的关联,欲利用他做些事情。他心中恐惧,向其姐求助。而火灾当日,王岩便告失踪,撷芳楼遍寻不着。如今旧邸发现右手残疾的焦尸,年龄体貌与王岩吻合……苏学士,这未免太过巧合。”
程颐此时缓缓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某种磐石般的重量:“子瞻,若真有人胁迫王岩对你不利,你事先知情,或事后察觉,为自保或为清除隐患,做出些……激烈之举,或许情有可原。然杀人焚尸,毁迹灭证,终究是触犯国法、有违圣贤之道。若能坦诚以告,或有转圜余地。”
这番话看似劝慰,实则字字诛心,直接将“苏轼为自保杀人灭口”的嫌疑扣了上来,还披上了一层“情有可原”的虚伪外衣。
苏轼心中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程夫子此言差矣。苏某与王岩素未谋面,更不知有人胁迫于他。即便知晓,苏某行事光明,自会报官处置,何至于私下杀人放火,行此鬼蜮伎俩?此等罪名,苏某断不敢受。”
“报官?”李侍御史冷哼一声,“学士若真想报官,为何在侍妾提及弟弟可能卷入时,反而严令其不得声张,不得再与外界联系?”他显然已经从某种渠道,得知了苏轼与王朝云的部分谈话内容。
府中确有内鬼!而且能如此迅速地将内宅密谈泄露出来,此人地位恐怕不低,或者……监听的手段非同一般。苏轼后背渗出冷汗,但神色不变:“内子忧惧弟安危,言辞或有夸张,且此事尚无实据,苏某恐其慌乱之下,反生事端,故暂且安抚,欲查明后再做定夺,何错之有?难道要像如今这般,仅凭坊间流言与青楼仆役一面之词,便疑心朝廷命官杀人害命?”
“好一个一面之词。”张员外郎从身旁案几上拿起一个用白布包裹的物件,层层打开。里面是一把普通的匕首,匕身狭长,刃口在烛光下泛着幽蓝的光,但靠近柄部的刃面上,有几处深褐色的、已然干涸的斑点。“此物,学士可认得?”
苏轼仔细看去,摇了摇头:“不认得。此乃凶器?”
“这是在司马光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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