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九零香江孤女】砍人?先背刑法 (第2/3页)
出勤率百分之百。
连那个考了三分的壮汉都开始每天早上五点爬起来背课文,他室友说半夜听见他梦里还在念“Zh-Ch-Sh”。
一个月后,第一次月考。
平均分从十九涨到了六十一。
最高分八十三,一个叫阿辉的瘦小年轻人。二十四岁,跟过肥佬坚三年,平时话不多,记性好。
沈星冉把他的卷子拿过来翻了一遍。字写得工工整整,普通话听力、日常对话、数字读写,错的都是偏难的题。
翻到最后一页,附加题:用普通话写一段自我介绍。
阿辉写的是——
“我叫李辉,今年二十四岁。我从前做过很多不好的事。现在沈姐给了我一个机会,我不想浪费。我想学着去做一个正经人。”
字迹干净,没有一处涂改。
沈星冉把卷子合上,在名单上阿辉的名字后面画了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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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月,法律课开始了。
请的是陈巧慧。
陈巧慧现在在中环的律所已经做到了中级律师,案子接了不少。沈星冉开口请她来讲课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是翻白眼“你让我教一帮古惑仔学法律?”
“就教基础的。合同法、劳动法、公司法,够用就行。”
陈巧慧想了想:“课时费怎么算?”
“你开价。”
“不要钱。”陈巧慧翻了个白眼,“就当还你小时候帮我补数学的人情。”
她第一堂课讲的是合同法。
讲了十分钟,底下有人举手。
“慧姐,签合同的时候,对方要是反悔怎么办?”
陈巧慧推了推眼镜:“看合同条款。违约责任怎么写的,就怎么追。”
那人挠了挠头:“以前我们遇到反悔的,直接上门砍……”
“你现在说的这句话,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教室安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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