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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诡辩

    第13章 诡辩 (第3/3页)

 前一刻还刀枪林立的包围圈,瞬间瓦解。

    一直静立于王元瑾身后眼帘低垂的贺先生面色大变,怀中之刀激鸣不休,他低喝一声,周身真气勃发,才勉强稳住了自身佩刀未被那诡异之力摄走。

    同时一步上前,将王元瑾严严实实护在身后,目光死死锁定了场中那清瘦的盲眼少年,如临大敌。

    赵猛反应慢了几拍,但也猛地抢步上前,挡在张怀远身前,虽然他知道,若那少年真有恶意,自己恐怕也挡不住。

    张怀远却抬起手,缓缓地拨开了身前的赵猛。

    他脸上的震惊与怒意已经褪去,脸上满是凝重。

    看了一眼满地狼藉的刀兵,随后目光落在王一言身上。

    这个少年,拥有着远超他想的力量,这样的人,杀几个泼皮,杀几个豪奴,易如反掌。

    现在,问题只剩下一个。

    张怀远深吸一口气,一字一句,声音沉肃,穿透了现场的混乱:

    “为何杀人?”

    王一言微微侧首。

    “县尊治县七年,耳目清明,当知赵四虽只是市井泼皮,却非寻常偷鸡摸狗之辈。他以‘说媒’、‘帮扶’为幌,专挑家中无男丁或者父母懦弱的孤女寡母下手,行胁迫欺侮之事。虽未闻闹出人命,但毁人清誉、逼人屈从、勒索钱物,乃至更下作的羞辱凌虐,这些年累积下来,受害者岂止一二?”

    “《大乾律·杂律》有载,‘以威力制缚人,或胁迫恐吓,取人财物、奸淫、或令为奴婢者,依强盗论。’又云,‘凡调戏良家妇女,言语行动轻薄,致令羞愤自尽或别生事端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未致严重后果者,亦杖八十,徒二年。’”

    “赵四所为,早已逾越轻薄调戏,乃是持续胁迫,害人匪浅。依律,即便未至死罪,数罪并罚,流徙充军可否?若其行径再无人制止,终有一日逼出人命,届时再斩,与今日我斩他,于那些已受其害或将来必受其害的女子而言,孰早孰晚?孰轻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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