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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账册揭秘

    第54章:账册揭秘 (第2/3页)

,见空船漂浮,银箱不翼而飞。副将王勇指证:曾见李茂率亲信搬运重物。”

    “初四,李茂来访,暗示‘此事涉及贵人,莫要深究’。追问,不答。”

    “初五,收到匿名信:若追查,青眉性命不保。”

    沈青眉的手指停在“青眉”两个字上,指节发白。

    后面几页,字迹越来越潦草。

    “初七,王勇暴毙。验尸:中毒。”

    “初十,青眉所居小院夜间闯入蒙面人,未得手。护卫死三人。”

    “十五,李茂再访,摊牌:此事系二皇子所为。银已分,案须结。若我顶罪,可保青眉平安;若不从,沈家满门,鸡犬不留。”

    最后一页,只有一句话:

    “吾死,青眉活。值矣。”

    纸页边缘有深色的污渍,像是干涸的血迹,又像是泪痕。

    屋里死寂。

    只有油灯的火苗跳动着,把众人的影子投在墙上,晃动着,像一场无声的默剧。

    许久,陆文远拿起那五封密信。

    信纸比账册的纸新一些,但也泛黄了。字迹是两个人的,一封封对话,像一场隔着时间的谈判。

    第一封,没有称呼,直接写:

    “事已办妥,银两转移。沉船现场已布置,可假乱真。然沈峰似有疑,当早作打算。”

    回信字迹不同:

    “沈峰此人,刚直不阿。若疑,必究。可施压。”

    第二封:

    “施压无效。其人言:若不见银,誓不罢休。”

    回信:

    “使其见银,又如何?见之,则必死。安排。”

    第三封:

    “安排已妥。然沈峰有女,甚爱之。或可从此着手。”

    回信:

    “善。逼其就范。”

    第四封:

    “沈峰已应,愿顶罪。但求保女平安。”

    回信只有两个字:

    “可诺。”

    第五封,是沈峰写的。字迹颤抖,墨迹深浅不一:

    “吾愿认罪,银两之事,绝不泄露。唯求一事:青眉年幼,望护其周全。若她有一丝损伤,吾虽死,化作厉鬼亦不饶尔等。”

    信末本该署名的地方,被火烧去了一块。

    只剩半个字——一个“李”字的左半边。

    陆文远轻轻放下信纸。

    天光已经从窗缝里漏进来了,灰蒙蒙的,带着雨后的潮湿气息。

    王大锤呆呆地坐在那儿,喃喃道:“所以沈将军……是为了保护沈姐姐,才认罪的?”

    老马头重重叹了口气,闭上眼。

    沈青眉低着头,肩膀微微颤抖。她的手紧紧攥着那本手记,指节捏得发白。

    苏小荷轻轻走到她身边,递过一方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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