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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咱们把孩子给偷了吧!

    第13章 咱们把孩子给偷了吧! (第3/3页)

 林月一愣,柳眉微蹙,眼神中满是不解。

    她上身微微往徐德那靠拢过去,发丝散落,淡淡的栀子花香丝丝入鼻,看着徐德疑惑道:

    “什么急迫性?”

    “意思是,两起案件,因时间不同,导致的心态与需求的急迫不同。”

    徐德没有被美色蛊惑,脑子依旧清晰,他倚靠着椅子,双手环胸。

    “王强·案迫在眉睫。”

    “半个月...最多半个月,11月9号,案子就要开庭,到时王强是生是死便大概率有了决断!”

    “反观,孩子的抚养权一事呢?”

    王强半个月就要面临生死大劫,介时,一旦被判死刑...若是无法上诉二审,对方可就真死了!

    时间仅仅半个月!

    而孩子的抚养权......

    “尽管提前王强案半个月宣判,但实际上的执行期是多久?”

    徐德反问一句,“林律师不会不知晓吧。”

    林月一顿。

    她是职业律师,自然知道对方说的什么意思。

    抚养权的案子很墨迹。

    首先,法庭宣判抚养权给王梅后,会给李有财刘翠一个履行期,也就是履行判决,将孩子给对方的时期,就算一个月吧。

    一个月后...如果时间到了,李有财也不给呢?

    那只能申请警方的强制执行,但...一般是要超过履行期一年,甚至是两三年,警方才会强制执行,带走孩子!

    林月沉默片刻,最终干巴巴道:“两...两三年。”

    “我不说三年,也不说两年。”

    徐德摇摇头,将双方的时间直接进行对比。

    “就只算一年便强制执行!”

    “那留给李有财的时间还有一年,一年后,对方才会体验到‘断子绝孙’的感觉,而我们......”

    他的声音有些低沉,吐出个令人沉默的数字。

    “只有十五天!”

    十五天,对一年。

    李有财不急,王梅却很着急。

    在商业思维中,你越急切,便代表需求越大,也越是容易被他人所拿捏,出现所谓临时加价等行为!

    “这便是为什么,明明互有需求,对方却敢直接威胁咱们的原因!”徐德道。

    林月顿住,旋即沉默下去。

    从目前来看。

    这是个死局。

    两起案件的执行期完全不同,除非东国临时更改法例,否则,他们永远比李有财更着急!

    但这很明显是不可能的。

    “嗯...林律师怎么又失神了?”

    身侧的徐德挑了挑眉,低头,尝试着提醒了一句。

    林月回过神来,她挽了挽耳边的碎发,精致的五官流露出一丝落寞。

    “没什么,我就是觉得这案子有点难......”

    难?

    “难在哪?”徐德一愣。

    林月闻言,也愣了。

    对方自己都说的如此透彻了,而时效性又不可能更改...这还不知道难点在哪!?

    “算了,等会再说,总之,现在将问题回到最开始。”

    “即,【我为什么要偷孩子!】”

    徐德并不在意对方的想法,此时摆摆手,将事情扯回最开始。

    “因为我要......”

    “人为制造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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