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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这不道德!

    第21章 这不道德! (第2/3页)

场坐不住了,他立马站起身,急切的对着林月道:

    “小月啊,案子难,孩子很难带回来我知道。”

    “可...可咱们不能因为难以强制执行,就去偷小孩啊!这可万万使不得!”

    林月却摇摇头,她叹了口气,再次追问道:

    “爸,你先回我话,这种情况下将孩子偷走违法吗?”

    林国栋刚想开口否决。

    但话到嘴边,却有些如鲠在喉,怎么也吐不出。

    王梅的案子他知道,生父死亡,监护权自然只有王梅所有,所以所谓的爷爷奶奶......

    “可...抚养权还得法院判决才......”

    林国栋迟疑着就要开口否认,不过话还没说完,便被林月立即打断。

    “抚养权早就判决了,王梅胜诉。”

    林月贴心的补充道:

    “而且,偷孩子会带着孩子的亲生母亲一块去,不会让律师个人前往。”

    “爸。”

    “这违法吗?”

    林国栋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他脸色憋的有些涨红,脑海中思绪纷乱。

    违法吗?

    抚养权监护权在手,那在法律上,孩子就是王梅的,所以,与其说是偷...更不如说是母子间的小乐趣!

    而被侵害权利的家庭呢?

    不,对方没有权利。

    就林月所给出的条件来看...只要王梅和律师不是奔着打人去的,只偷走孩子那便不会有任何风险!

    民事和刑事都没有!

    “这...这这......”

    林国栋的脸越来越红,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不对的,不对的。

    司法不是这样的啊!

    你想要孩子,应该先打一年的官司,打完官司你再和对方扯皮几个月,再等几个月的履行期,随后对方超期两年未履行,再找警方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等几个月强制执行申请下来,才能将孩子夺回来才对!

    怎么你法院刚判决,你连履行期都不想等......

    就纯硬偷啊!!!

    偏偏好像还真就钻了一堆合法的空子!

    混蛋,司法程序和法例不是这样用的啊!!!

    “不是.......”

    林国栋脸色红红的,他看着自家闺女像是在看个陌生人,胸口剧烈起伏。

    “这想法是谁给你说的!?”

    林月没回答,只是将徐德整理出、有关‘合法’的部分文件递交给对方。

    她也问过徐德了,而徐德为了确保她安心,表示可以在不泄密的情况下,让对方找人去佐证自己的话。

    所以对方完全可以看。

    “哗~”

    林国栋一把将其夺过,纸张发出清脆的声音。

    旋即,他那双眸子立马投到文件上,只是当他看清上面的文字后......

    下一秒,他眼睛猛地瞪大,恨不得贴在那白纸黑字上。

    文件上写的通体和林月刚才所说差不多。

    但要更为详细!

    上面不仅引经论典,以法例原文从密从严的解析,他们偷孩子不违反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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