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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做无罪辩护!

    第27章 我做无罪辩护! (第3/3页)

“被告方,根据警方传来线索。”

    “在案发期间,拐卖案中受害者‘王梅’,已经上车,有七名警察保护,现场并未出现暴动,无继续对抗风险。”

    检察官王巍此时站起身,他浑厚的声音传去。

    “因此,根据相关法例,拐卖一案抓捕行动已经就此结束!”

    “后续所引发的暴动,其原因不在拐卖,而在被告人王强与李二牛的矛盾!”

    没错,这是他们为什么认为,案子需要分成两份的主要原因。

    后续暴动原因与前面对峙完全是两个原因。

    只不过......

    “荒谬!”

    徐德没有给检察官该有的脸面,他眼睛一竖,冷眼投向王巍,呵声道:

    “案件是否结束不是靠外人来说,而是要看当事人如何去做!”

    “事实是,犯罪分子李二牛,在上车后依旧贼心不改,妄图继续对受害人王梅进行不法伤害!”

    说着。

    他没有犹豫,直接举起手中一份文件。

    “审判长,这是公诉方所递交证据。”

    “证据为七名警方口供,其中,七人曾统一说过,‘死者李二牛上车,曾拉起受害者王梅的手,意图带对方下车’。”

    “这份口供很明显能看出,受害者依旧存在潜在危险,属未被解救状态!”

    “同理,此非法囚禁还未结束,拐卖案也并未因此结束!”

    徐德在开庭前没怎么递交证据,只交了一堆材料。

    为什么?

    因为证据早就被公诉和陈伟递交好了,他来现场直接用他们的就行。

    什么,至于对方愿不愿意?

    管他呢。

    反正法规规定自己可以用,合法合规的,你不愿意自己也可以强行使用!

    所以......

    “根据相关法例《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提出,具有上述行情形的,可以并案处理!”

    “同样。”

    “我方被告人王强,适用绿森市法规‘见义勇为’,并且还是以《刑法》第 20条‘正当防卫’的形式!”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听审席,我是被告方辩护律师徐德。“

    “诸位,我为被告人王强做......”

    徐德眼眸严肃,语气并不慷慨激昂,反倒是带了一丝丝的肃穆。

    “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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