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庭审开审! (第2/3页)
“这不行,做多少事拿多少东西,我几斤几两还是知道的。”
王超摇摇头,他很是认真说道:
“你可以用言语辱骂我,但不能用钱来羞辱我的人格!”
徐德竖起一根大拇指,“讲究!”
“不过这事没得谈,二十股份必须定下。”
他转头看向林月。
律所和公司不一样,普通合伙人律所想开设,必须由三个律师共同建立,所以两人都很重要。
“林律师呢?”
闻言。
林月,有些心动的,她早就冒出外出闯荡的心思。
只是......
“徐律师目前手里有多少存款?”林月开口询问。
“三千有余。”徐德淡然回应。
林月摇摇头,“这不够。”
律所开展,最起码三人出资要大于十万,三千块远远不足。
但不等对方开口,林月便继续道:
“不过,我可以付十五万,前提是我要有29%的股份。”
“并且...你准备怎么发展律所?”
“案源,客户,从哪来?”
她母亲是燕京精品律所的创始人,并不缺钱,所以相比较钱,律所领导人的思维,就显得更重要一些。
对此。
徐德早有准备,顺手将手里一份文件递了过去。
“靠这个。”
两人低头看去,便见是......
“谅解书?”林月蹙眉。
“王强·案的谅解书?”
她立马想明白,但还是摇摇头。
“不够,你想靠王强案出名,就不能单看第一次审理的过程,而要在宣判上大胜特胜。”
律所想来客户,有客源,最好的办法就是打一场史无前例的官司!
让所有人都知道你的本事,自然就有人找你。
徐德想靠王强案一炮而红,单靠第一次审理还不够,得宣判的时候也可以称为‘胜诉’才行!
在律界,所有人只看结果,不看过程!
而单靠一个谅解书属实决定不了宣判。
“那加上这个,够不够!?”
徐德又将那和解协议递过去。
林月看了看,眉头微微挑起。
和解协议确实只能影响民诉,但问题也来了。
如果案件存在特殊情节,且双方民诉和解,那法官往往会因这两点发挥‘自由裁量权’,减轻或从轻判罚,王强有很大概率往无罪方向靠。
只是......
“九千元赔偿金?十年内连带利息还清?”
林月看着合同上,明确写着九千元赔偿金,有些迟疑。
“王梅还未适应生活,徐红是个残疾人,如果只靠王强赔偿九千元,甚至还要养家糊口的话......”
即便是胜,那也是残胜。
徐德对此反应早有预料,他二话不说,直接将一张泛黄的纸张放在桌上。
“那这个,加上这个,够不够!?”
两人低头看去,竟发现这是几张十年前欠条,上面写着.....
【本人绿森市李家村李有财、刘翠,向李建国借一千元钱买儿媳,约定三年内还清......】
再往下看......
赫然有着李有财刘翠的签字画押!
这是...李有财刘翠参与拐卖案,成为‘共犯’的铁证!?
“你从哪搞来的!?”
林月猛地抬头,不可置信的看向对方。
这铁证...要知道检察官都没搞来啊!
“这你别管,总之,除此外,我还有三名人证会在明天出庭。”
徐德脸上露出笑容,并没解释的意思。
林月此时内心可谓波涛汹涌,将其压下后,客观的开口道:
“定刑宣判暂且不提,可赔偿九千块.......”
“林律师,这做人,咱们要懂得变通。”
徐德浑不在意的开口。
他指了指和解协议,又指了指借条。
“赔钱给李有财是不假。”
“但假设,我用完和解协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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