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判决 (第1/3页)
判决书下来的那天,是一个阴天。
从开庭到宣判,等了整整十一天。这十一天里,林美华瘦了一圈,眼睛下面的黑眼圈比以前更深了。她每天都在等,等法院的电话,等沈芸的消息,等一个能让她安心的答案。
沈芸在第九天的时候给她打了电话:"法院通知了,后天上午十点宣判。"
林美华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才说了一个字:"好。"
宣判那天,陆渊请了半天假,陪沈芸去法院。
他本来不用去的。宣判不需要旁听者在场,林美华也没有专门请他。但沈芸在前一天晚上发了一条微信:
沈芸:明天宣判,你有空吗?
陆渊:有空。
沈芸:那你来吗?
陆渊:你想让我来?
沈芸:林美华很紧张。有你在她会安心一点。
陆渊:好。
他知道沈芸说的是真的...林美华确实需要有人在旁边撑着。但他也隐约觉得,沈芸自己也有些紧张。
这是她独立接手的第一个大案子。
...
上午九点四十五分,法院门口。
林美华已经到了。她穿着跟上次开庭一样的浅蓝色衬衫和黑色西裤,头发扎成低马尾,但整个人的精神状态明显比上次差。眼窝凹陷,脸色蜡黄,嘴唇干裂,站在台阶下面,像一棵被风吹了很久的草。
然然没有来。
林美华说她把然然留在家里了,让外婆看着。
"上次在法庭上,她回去之后做了好几天噩梦。"林美华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愧疚,"她一直问我,'妈妈,法官阿姨会让我跟你在一起吗'?我说会的。但其实我自己都不确定..."
"会的。"沈芸握住她的手,"相信我。"
林美华点了点头,手指冰凉。
陆渊站在旁边,没有说话。他注意到林美华的手在微微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太紧张了。这种紧张他在急诊室见过很多次,在那些等待手术结果的家属身上。
心被什么东西揪着,喘不上气,但又必须撑着。
十点整,他们走进法院。
...
宣判在上次开庭的同一间法庭。
格局没有变,审判席在最前面,原告席和被告席分列两侧。但今天的气氛跟上次不一样了...上次是交锋,是进攻和防守;今天是等待,是一个结果即将落地前最后的沉默。
陈志远已经坐在原告席上了。
他今天穿了一身深蓝色的西装,比上次更正式,皮鞋擦得锃亮,坐姿端正。但陆渊注意到一个细节...他的右手一直在转手腕上的表带,反复地、无意识地转。
那是紧张的表现。
陈志远的律师坐在旁边,翻着材料,表情平静,但嘴角微微下垂...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在宣判之前通常能感觉到风向。那个下垂的嘴角说明,他可能已经预感到了结果。
林美华坐在被告席上,沈芸在她旁边。陆渊坐在旁听席第一排。
法官走进来了。
还是上次那位五十来岁的女法官,花白的头发,眼镜,表情严肃。她坐下来,整理了一下面前的文件,然后抬起头。
"本案现在宣判。"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到呼吸声。
林美华的手紧紧攥着沈芸的袖口。
法官打开判决书,开始宣读。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陈志远与被告林美华于2019年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女陈欣然由被告林美华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两千元..."
陆渊听着法官的声音,目光落在林美华的背影上。她的肩膀绷得很紧,整个人像一根拉满的弓弦。
"...经查,原告在离婚后的三年内,仅支付了三个月的抚养费共六千元,此后再未支付。原告亦未定期探望婚生女陈欣然,其主动联系孩子的次数不超过十次..."
法官的声音平稳而清晰,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关于原告提出的'被告收入不稳定'的主张,本院认为,被告虽收入不高,但三年来独自抚养孩子,确保了孩子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经济条件并非变更抚养权的唯一考量因素..."
"...关于原告提出的'被告延误治疗'的主张,本院认为,被告在发现孩子异常后及时就医,不存在延误治疗的事实..."
"...关于居住环境,本院认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取决于物质条件,更取决于父母的陪伴和关爱。被告三年来尽心抚养孩子,而原告长期未履行抚养义务..."
法官翻到最后一页。
"...此外,本院依法听取了孩子本人的意见。婚生女陈欣然明确表示愿意随被告林美华共同生活..."
林美华的肩膀开始发抖。
"综上,原告陈志远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判决如下..."
"一、驳回原告陈志远的诉讼请求,婚生女陈欣然的抚养权维持由被告林美华行使。"
"二、原告陈志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人民币六万六千元。"
"三、原告陈志远应按照原离婚协议的约定,继续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两千元,直至婚生女陈欣然年满十八周岁。"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递交上诉状..."
后面的话,林美华已经听不到了。
她的身体在发抖,眼泪无声地流下来,一滴一滴地落在膝盖上那条黑色的西裤上,晕开一个个深色的印子。
她赢了。
然然不会被抢走。
沈芸在旁边握着她的手,手心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