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没插是对的 (第3/3页)
早上,抢救室来了一个晚期胃癌大出血的病人。”
陆渊看着桌面上木纹的走向,声音有一点哑。
“家属没谈拢。小儿子在外面砸门要求强行插管抢救。大女儿带了《放弃抢救同意书》在路上。病人在台上扯着我,不想遭罪了。”
他停顿了一下。这几句话他说得很慢。
“我强行按住了同事准备插气管导管的手。”
“人半小时后没了。大女儿刚好赶到,拿出了文件,把儿子骂走了。”
陆渊抬起头,看着沈芸。“倒计时在我面前归零的。”
面馆里的喧嚣仿佛在这个角落里被隔绝了。
没有悲惨的形容词,没有对尸体和大出血的描述。就是极简极短的几件事。
一般人在听到这种事的时候,大多会下意识地提供同情:“天呐,你尽力了”、“不是你的问题,你是个好人”、“家属也太混蛋了”。这是一种廉价但有效的情绪抚慰。
但沈芸没有。
她是个律师。她每天面对的是婚姻背叛、家暴、财产争夺这种人性最烂的一面。
她看着陆渊,风衣的领口往后靠了靠。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她开口了,声音清冷,极度清晰,“在家属意愿存在重大分歧,且书面放弃文件根本没有送达的物理时间空窗期内,你作为一个医生,强行终止急救标准流程。这叫事实上的医疗违规。”
陆渊没有说话。周德明也是这么说的。这是冰冷的底线。
“如果大女儿今天路上堵车晚到了十分钟,如果儿子非要报警封存病历找医调委。你现在可能已经在做笔录,准备背处分吊销执照了。”
沈芸冷静地把所有的最坏后果摊在了桌面上。
老板娘端着两碗热气腾腾的面走了过来。“慢用啊。”
沈芸把没有葱的那一碗推到了陆渊面前。
“但是。”沈芸把筷子拿起来。
她的目光越过那层氤氲的热气,直直地看着陆渊。那双眼睛在面馆昏黄的灯光下显得特别亮。
“在《民法典》第八条里有一个词。我们在处理很多棘手案子的时候经常会用到它,叫做‘公序良俗’。”
陆渊抬起头。
“在面临绝对的、不可逆转的痛苦,在毫无质量、且家属动机不纯的生命终点面前。你选择停止无效的医疗伤害,保全一个人在这世上最后的体面和尊严。这就是最大的公序良俗。”
沈芸夹了一根面条。
“法律讲证据,但立法的根基是人情。你保护了那个病人的意志,没有躲在一张安全但虚伪的免责声明背后。这才是好医生该干的事。”
她停了一下。
“就算是今天那个儿子真的出去找律师告你,闹上法庭。我作为你的代理律师,哪怕没有那份迟到的同意书,我闭着眼睛都能把对面辩到当庭撤诉撤到底。”
陆渊盯着面前那碗面。
碗里的热气熏在他的脸上。
在那十几分钟里,被林琛的质问、家属的咆哮、规则的重压以及对死亡的无力感所形成的巨大冰块,在沈芸这番冷硬、铿锵、底气十足的“普法”中,咔嚓一声,碎了一地。
这比任何的“你尽力了”都有用一万倍。
他紧绷了一整天、连着肩膀和后背的那根筋,终于在这个充满油烟味的小面馆里,完完全全地松了下来。
“好。”陆渊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牛肉。“谢谢沈律师。”
沈芸看着他的动作,嘴角往上弯了一个好看的弧度。
“不客气,陆医生。快吃。面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