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宋时安: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在你老师我这 (第2/3页)
丁平再次把事情的经过详细地说了一遍,包括郭孝忠的卑躬屈膝,如同汉奸走狗一般的表现,自己怒而出手,自己动手的细节,以及赵宁和段朗在场见证的情况,最后说道:“郭孝忠可能断了鼻梁,算是轻伤,派出所那边我已经打过招呼,暂时压下来了,但我不知道后续会不会有麻烦。”
宋时安沉默了片刻,语气严谨地分析道:“从法律层面来说,你动手致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若是郭孝忠起诉,你可能会面临治安拘留,甚至是刑事处罚。但好在,事情的起因是你看不惯郭孝忠卑躬屈膝,汉奸走狗的表现,因此动手,你属于见义勇为,再加上有赵宁和段朗作证,只要处理得当,大概率可以免于处罚。”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最关键的,法律不能保护施害者,郭孝忠要求赵宁向骚扰她的人道歉,这个行为,在法律上叫‘胁迫’。他不是在调解,他是在替施害者逼受害者低头,你打他,从法律上讲,是伸张正义。但从道义上讲,你打的是一个人,也是一群人。那群人,坐在办公室里,打着‘国际影响’的旗号,把我国学生的尊严当成了可以交易的货物。你老师我在法学院教了三十多年的刑法,数百个法官、检察官、律师,参与了每一次的刑法的修订,你有没犯法我能不知道?法律的解释权在我这!”
“我明白了,宋老师。”丁平应道,“我二叔已经在处理了,钱老师也会帮我留意。我现在准备回单位请假,然后去爷爷那边认错。”
“嗯,”宋时安应道,“请假的时候,如实说明情况,政研室主任常鑫,我认识,是个明事理的人,去你爷爷那边,态度一定要诚恳,你爷爷一生严谨,最看重分寸,你这次冲动,他肯定会生气,另外,以后遇事一定要冷静,不能再这么冲动了,冲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你是一个法学博士,不能成为一个只会冲动的莽夫!”
“我记住了,谢谢宋老师。”丁平挂断电话,心里的石头稍稍落了地。有二叔的撑腰,有钱老师和宋老师的帮忙,这件事应该能得到妥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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