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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听妻入狱

    004 听妻入狱 (第3/3页)

是位来自东桑国九州岛熊本地区的欧巴桑,这位欧巴桑在京师至少居住了三十年,丈夫死后,以此为生。

    只需20枚银元,即可介绍一位14岁以下的扶桑女子,包贤惠,包听话,包是黄花大闺女。

    若是人跑了,介绍所还包赔偿一位新人。

    一晃,十年过去了~

    货不对板、长腿私奔、德行有亏等等一例都没有发生过,介绍所的店招比他娘的青石板都硬!!

    于是,直隶百姓脑袋里留下了一个深深的烙印——东桑的良家女子还不错。

    为何要强调良家?

    那是因为早在60年前,东桑女子大举西渡,多以勾栏瓦肆为业,挣的是不干不净的钱。

    挣钱之后,统统寄送回国。

    久而久之,就给帝国百姓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印象——东桑女子都是干那个的。

    再后来~

    在那位欧巴桑的协助下,乌泱乌泱的“大和抚子”从大沽口登陆,嫁入直隶寻常百姓家,从此相夫教子,任劳任怨,勤劳贤惠。

    老百姓过日子,注重的是实惠。

    所以,东桑花嫁愈发多了起来。

    ………

    一个时辰后。

    陆军监狱门口。

    “姑娘,怎么又是你?”

    “劳烦军爷往里面捎个话,犯官沈墨卿未过门之妻、举人杜凤治之女,杜玉兰愿入狱成亲。”

    此时的杜玉兰一身缟素,头缠白布,身穿孝服,脚蹬麻鞋,表情毅然决然。

    “姑娘,你等着,你等着啊。”

    哨兵深吸一口气,匆匆入内。

    “听妻入狱”——即在死刑犯行刑前,允许其妻子入狱同住一晚。最早出现于汉朝,是古代律法刑狱的一项鲜为人知的制度。

    关于律法是否该有人性考量?

    一直颇有争议。

    这或许是一个永远没有正确答案的问题,争论将一直伴随人类直至灭亡。

    是否允许杜玉兰入狱?

    典狱长可不敢擅自做主,立即上报直隶督军胜保。

    而胜保又是知道“大捷”内情的,他也不想多事,索性将皮球踢给了刑部、礼部、还有恭亲王府。

    恭亲王府一声不吭。

    被蒙在鼓里的刑部和礼部一致认为,应该批准!不但应该批准,还应该在正式处决沈犯之后,大肆宣传!

    听妻入狱,此乃仁政~

    多好的政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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