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李宇轩:爷们要脸 (第1/3页)
第四天早上,天还没亮,王启山就主动找到了戴笠的办公室。
他佝偻着背,拄着一根拐杖,整个人像老了二十岁。他把签好字的转让合同放在戴笠的桌上,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木头:“戴长官,我认栽了。三家纱厂、两个码头、五个仓库,还有法租界那栋公馆,全给你们。只求你们撤了税卡,放我带着家人去新加坡,永远不回上海。”
戴笠拿起合同,吹了吹上面的墨迹,从口袋里摸出一枚磨得发亮的袁大头,轻轻放在桌角。
“王老板是个聪明人。”他把银元往前推了半寸,“这一块钱,是收购款。拿着它买船票,今天下午就走。走晚了,李弥真能把你家最后一口铁锅都扛走。”
王启山盯着那枚银元看了足足半分钟,手指哆嗦着捏了起来。他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戴笠突然叫住了他。
“王老板,”戴笠的语气带着一丝戏谑,“忘了告诉你一件事。那天在赌场,师座本来就没打算给钱。”
王启山的脚步猛地一顿。
他回过头,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嘴巴张得能塞进去一个鸡蛋。
戴笠笑了笑,没再解释,只是挥了挥手,像赶一只苍蝇一样:“走吧走吧,再不走,李弥就该来抢你的拐杖了。”
当天下午,师部那间漏风的小会议室里,五个人正围着桌子分赃,气氛热烈得像过年。
桌子上堆着小山一样的银元,黄澄澄的金条,还有一沓沓盖着银行戳记的本票,煤油灯的光打在上面,晃得人眼睛都睁不开。谢晋元坐在最中间,面前摊着账本和算盘,手指翻飞间噼里啪啦响成一片,比过年的鞭炮还热闹。
“资产变卖合计七十八万大洋整。”算盘最后一声脆响落下,谢晋元拿起钢笔,清了清嗓子,“扣除给王启山的一块大洋收购款,师部这个月的伙食费三千大洋,胡琏扣货时拿走的留声机作价五十大洋,张灵甫拿走的狼毫笔作价十大洋,李弥拿走的铜床、腊肉、黄酒合计二十大洋,戴笠手下没收的首饰作价一百二十大洋。剩余款项:七十七万六千七百九十七块大洋。”
他抬眼扫了一圈四个眼睛放光、口水都快流下来的人,继续念:“按约定,我拿百分之十五,也就是十一万六千五百一十九块五毛五。你们四个每人二十一点二五,也就是十六万五千零六十九块三毛六分二五。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多出来的两厘五,充公买师部的粉笔。”
“凭什么两厘五都要充公!”李弥第一个跳起来,伸手就要去扒拉桌上的银元,“那两厘五够买半根火柴了!我不管,给我!”
“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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