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雨夜客来 (第2/3页)
轻易动容了。
“她走了。”男人继续说,声音开始发抖,“走了。跟别人走了。十年夫妻,她说走就走,连句话都没留。我在家等了她三个月,每天做她爱吃的菜,等她回来。可是昨天……昨天我收到离婚协议。”
他伸手进怀里,摸出一个信封,抽出一张纸,摊在柜台上。是离婚协议书,女方已经签了字,日期是三天前。纸被雨浸湿了一角,“离婚”两个字洇开了,像两朵黑色的花。
“我想忘了她。”男人抬起头,眼睛通红,“彻底忘了。忘了她的样子,忘了她的声音,忘了我们这十年。我想一觉醒来,就像从来没认识过这个人。多少钱我都付,什么代价我都给。”
就在林砚看向他的瞬间,男人头顶上方,空气微微扭曲了一下。
像暑天路面上升腾的热气,但更稀薄,更透明。那扭曲慢慢凝结,凝结成一行字,浮在半空,只有林砚看得见:
【代价:三个月味觉,永久性失去对桂花香气的记忆。】
字是淡淡的灰色,像快要熄灭的灰烬。
林砚看着那行字,三个月味觉,意味着接下来的九十天,这人吃什么都尝不出味道。咸的、甜的、苦的、辣的,进了嘴都像嚼蜡。而永久失去对桂花香气的记忆,就是说,从此以后,无论多么浓郁的桂花香飘过来,他的鼻子都闻不到,记忆里也不会再有“桂花香”这个概念。哪怕有人跟他描述,哪怕他看见桂花,哪怕他读到写桂花的诗词,他都无法理解,那到底是什么样的气味。
想忘记的人,值这样的代价吗?
林砚不知道。他也不需要知道。听风斋的规矩是:账簿浮现代价,客人自主选择,店主只负责执行。
他移开目光,看向账簿。
空白的纸页上,墨迹正在慢慢渗出来。和男人头顶那行字一模一样,只是更清晰,更肯定,像用刀刻进去的:
丙午年正月十七,亥时三刻。
客周文清,年四十一,住梨花巷七号。
欲忘一人。
代价:三月味觉,永失桂香。
可交易。
最后三个字是红色的,像血,刚刚从血管里流出来的那种血。
按照规矩,他现在应该说:“交易成立,请确认代价。”然后周文清会点头,账簿会抽取代价,完成交易。周文清会忘记妻子,代价是失去三个月味觉和永远闻不到桂花香。简单,干净,银货两讫。
可是林砚看着周文清那双眼睛,突然想起一件事。
很多年前,也是一个雨夜,一个男人来到听风斋,想忘记亡妻。父亲——当时的店主——完成了交易。三个月后,那男人又来了,跪在门口磕头,额头磕出血,求父亲把记忆还给他。
“我想起来了,”男人哭得撕心裂肺,“我想起来她最爱吃桂花糕,可我现在闻不到桂花香了。我怎么给她上供?她在下面会不会怪我?”
父亲只是摇头:“交易一旦完成,不可逆转。”
那天晚上,父亲喝了很多酒,醉醺醺地对年幼的林砚说:“砚儿,记住,有些东西,失去了就真的没了。哪怕你自己愿意失去,老天也不一定答应。”
当时林砚不懂。现在他好像懂了一点。
“您妻子,”林砚开口,声音很平,“喜欢桂花吗?”
周文清愣住,然后点头:“喜欢。我们家院子里有棵老桂花树,是她嫁过来那年种的。每年秋天开花,香得整条巷子都能闻到。她喜欢摘了桂花做糕,酿酒……”他说着说着,声音开始发颤,“她做的桂花糕,是全天下最好吃的。可我以后……再也吃不到了。”
林砚的手指在柜台下轻轻蜷缩。
他感觉到,账簿的边缘开始发烫。
很轻微的烫,像被太阳晒了半个时辰的石头。只有贴在皮肤上才能感觉到。但林砚感觉到了,他的手腕正搭在账簿旁边。那热度透过纸张,透过柜台,传到他皮肤上,像一种温柔的警告。
这是账簿在提醒他:不要违规。
听风斋的规矩第七条:店主不得干预交易,不得私自修改代价,不得因个人情感拒绝合理交易。违者,将受惩罚。
惩罚是什么,账簿从不提前说。但林砚见过父亲受罚后的样子——会突然忘记某件事,某个人,某个重要的日子。父亲说,那是账簿在“纠正错误”,每次违规,就会抹除一段记忆,让店主“长记性”。
林砚继承听风斋三年,从未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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