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笔 (第1/3页)
凌晨两点,沈默还没睡。
明天就是体检,体面仗要打,但还有一场不那么体面的仗,也得提前准备。
他坐在书桌前,台灯光圈压得很小,只照亮桌面巴掌大的范围。桌上摊着一支拆开的黑色签字笔——不是他自己的,是从学校器材室顺来的公用笔,随处可见,没有特征,查不到来源。
王宇恒不会善罢甘休。
沈默很清楚这一点。那个电话里的“最好如此”只是暂时退让,不是放弃。纨绔子弟最受不了的就是被人当众打脸,更何况打他脸的是一个没背景没靠山的穷老师。等他回过味来,一定会再来。
下一次,可能就不是电话威胁了。
沈默需要一个底牌。不是用来进攻,是用来在退无可退的时候,让对手知道自己不是毫无还手之力。
他从抽屉最深处取出一只褐色玻璃瓶。瓶身没有任何标签,液体在灯光下呈现出接近透明的淡黄色,像稀释过的蜂蜜。这是他两年前还在读研时,帮化学系的师兄整理废弃实验室时“顺手保存”的几样东西之一。师兄后来去了外地,实验室搬空了,没人知道这几只瓶子去了哪里。
四甲基乙二胺。结构式C₆H₁₆N₂,无色至淡黄色液体,有强烈氨味。这东西在有机合成里常用作配体,本身不算剧毒,但高浓度接触皮肤和黏膜会造成严重灼伤。如果直接进入血液,几毫克就足以引发急性溶血和肾衰竭。
而且在尸检中极容易被忽略——它代谢太快,二十四小时内就会从血液中消失殆尽,残余成分与人体自生产物几乎没有区别。
沈默选它,不是因为它最毒,而是因为它最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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