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清客 (第1/3页)
盈玥六岁的时候,便在母亲纳喇氏安排下,请了一位落第举人为西席,教导她读书。只不过去年冬天,先生丧母,回老家丁忧去了。纳喇氏一时半会儿还未曾找到合适的新先生,盈玥闲得无聊,就萌生了写小说的念头。
当然了,主要原因还是缺钱花。
别看富察家富贵煊赫,但她一个小格格,月例银子实在没几个,不够花呀!何况她还有偌大一个小世界要添置日常用品!
何况她的性子,从上辈子就是个喜爱大手大脚买买买的,月例银子往往才到手没几日就挥霍完了。
没钱花的日子,是很苦逼的!
为了有钱花,那就只好想办法赚钱了。
闺阁的女孩子,若想赚钱,顶多整点绣品。可盈玥根本没好好学女红,她绣出来的东西,连狗爬都不如,自己都不忍直视,岂会有人愿意花钱买?
结果想了半天,只好码字赚钱了。这个行当跟后世一样,门槛低、成本低,只要写得有意思,就能赚到钱。文笔上也不需要太好,这又不是出版诗集八股文神马的,白话一点也没关系。
因此盈玥文化水准,完全可以入门的。只不过要写得又意思,能抓住人心,就需要好好选择一下题材了。
在这个时代,写书可是有很多忌讳的,牵扯到朝廷、政治、内宫的自然不能写,媚俗色情的……额,她脸皮还没那么厚,写情情爱爱吧,她又没经验,所以只好些断案小说了,啥包公案、施公案的,都是这个时代非常流行的话本!
盈玥索性拉大旗扯虎皮,便往包拯身上杜撰了。
写断案小说,或许她不在行,但抄总行吧?
哈哈,老娘好歹是看过上千集死神小学生的人,精通各种离奇的杀人手法!
少年包公案之佛寺密室,就是这么抄出来的。
密室杀人,在这个时代,可是相当新鲜的词儿呢!门窗俱从内反锁的厢房中,一老者被利刃刺穿心口而死……鲜血从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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