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欲加之罪? (第3/3页)
对党项人一个,便是归顺朝廷的吐蕃诸部,也是以此类推的。大家实力基本上是相当的,即便是相互之间有械斗,规模也是有限的很。”
“所以党项人不可能冒着风险,也基本上没有那个必要,向朝廷所属群牧监买马。即便有买的,恐怕也是偶尔为之,不可能购买太多。而且私下向党项人出售马匹,一旦被发现要被诛九族,这个风险太大了。”
“没有几个官员,哪怕是再穷疯了的官员,也没有胆子去做这种事情。他们捞钱的手段有的是,何必去冒这个风险?不说别的,每年幼马降生的时节,都有为数不少的内地马贩子去肃州,想方设法的买马。从几个群牧监买马,要比去诸番那里买至少安全的多。”
“群牧监如果有人在幼马还没有打上烙印之前,偷偷卖马给汉人马贩子的不是没有。因为肃州群牧监所属几个马场,分布在肃州、甘州,几乎囊获了整个河西走廊地带,可谓是面积广大。整个群牧监每年产马就有五余匹,在加上存马,整个群牧监足有马五万余匹。”
“肃州群牧监,是朝廷在整个西北设置夏州群牧监、兰州群牧监、西宁州群牧监共计四个群牧监中,最大的一个,所产马匹也是最好的一个。肃州群牧监所产之马,与西宁州群牧监产的河曲马,成为我朝骑兵主要使用的战马。”
“每年这么大的幼马产出,马场分布的又很广,出现一些官员监守自盗,虽说无法避免。但要说像是诬陷之词中说的那样,每年所产幼马只上报朝廷七成,三成自己私下贩卖给诸番,那根本就不可能,根本就是欲加之罪。”
“群牧监的规矩我知道,每年所产幼马上报九成或是八成五是有可能的。因为人从生下来到成长为丁,不知道要遭遇多少疾病,每年夭折的幼儿数量恐怕数都数不过来。更何况,那些不会说话的马?人有瘟疫,马也是有马瘟的。”
“每个群牧监,都不可能将每年所产之幼马数量如实上报,至少得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否则一旦遭遇到瘟病,上哪儿去找足够数量的幼马填补空缺?但要说三成,没有那个官员会这么做。如果与前一年或是前几年相差数目太大,这个官就不用去当了。”
宋之唤的解释,让黄琼原本只是微微皱起的眉头,却是越皱越紧。如果事情真的像是这个家伙说的那样,他父亲之事至少看起来就纯属诬陷。可如果说诬陷一个六部尚书,或是那一路的安抚使,哪怕是知州这样的官员还有可能。
至少拉下他们,自己也许有上位的可能性,或是得到其他的好处。诬陷他一个地处苦寒之地,甚至一些官员都视之为避之不及,让他都不愿意去的群牧监都监,究竟意欲何为?他那里除了被严格管控的军马,也没有什么好处可捞。
诬陷他,总不该是为了想从他那里买马买不到吧,才得以出此下作的手段。或是杀一儆百,或是想要以贪财听话的人取而代之。否则,换了谁也想不出有什么好处,足以让人采取如此下作的手段。毕竟一个肃州群牧监都监的职务,实际上的诱惑力还没有内地一个知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