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武侠的概念 (第2/3页)
合院,三五个亿都打不住,全帝都也只有不到八十个能住的商品四合院了,买得起的都是有钱人。
当然,镇国公要是流露出想买房的想法,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有钱人会争着抢着给他送到手,但这事儿不能干。
在十几个网页中找了一个正好位于三环,面积也比较大,楼层也好的房子,段镇胡比较满意,但还是太贵。
“钱咱们找人去借,就是房子买好咋给,你想想办法。”换上衣服,其实也就是一身旧军装,樊文秀到了饭厅,嘴里说着,又看看宽大的四合院,可惜地道,“要是回来住就更好了,家里冷冷清清的,孩子回来多好啊,孙女都那么大了。”
段镇胡没搭话,他也想啊,可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要是能回来,这院子里那么多的房子,环境还好,几乎属于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之一了。
“走吧,检查好,顺便去这个地方看看,先把房买了再说。”樊文秀看的长远着呢,持久战就持久战,反正都在帝都,再过几天,她要自己去见人呢。
阿嚏——
关荫打了个喷嚏,肯定有人在背后嘀咕他呢。
“条件似乎的确不错啊,不过,我不懂合同,麻烦稍等一会啊。”把每一张合同都拍成照片发给景月妃,关荫冲对面那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的,但说话有条不紊的女孩致歉,并提自己的看法,“不过,我觉着把按照章节完全买断的方式换成按照比例来分成,这样是不是更好一点?”
按照小说上的说法,对方就应该立马驳回才是。
但杨倩没有。
“这是一本试水的书,那样的话,可能你的收入会少很多。”抿了一口清茶,杨倩摇摇头道,“而且,这只是报纸和杂志方面的合同,试水如果成功,再签订新的合同也不晚,合同上已经写的很清楚了,不用担心会有其它的问题。”
连忙把合同翻到倒数第二页,果然,条款中明确写着,这份合同只是针对报刊杂志,而且是初次出版发行的合同,但后面的条款又写清楚了,如果成功,作者只能跟汇文报继续合作,而不能转投别的报社。
另外,合同还规定,汇文报有第一利用作品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要出书,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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