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平平无奇金手指 (第3/3页)
赵戎此刻才感受到,二人十指连心的手,手心相交处。
满是汗水。
苏小小身子微微一松,她感觉刚刚的形势,比当初在清风居渡船上还要难熬。
因为当时在小司寇剑下,她已知必死。
而刚刚却是在生死之间徘徊不定,不知生死,这是最煎熬的。
她不禁转头看向赵戎。
发现这坏人依旧面如平湖。
苏小小嘴角翘起,感觉到了一股巨大的安全感,仿佛不管在任何困境中,只要有他在身旁,她便有了主心骨,不再是当初那个胆小的小狐妖,就像刚刚一样。
这一刻。
苏小小忽然变得像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一样。
忘了此时她正在扮演的高冷道姑的角色。
二人牵在一起的手,被她轻轻的荡了起来,就像幼时祖奶奶给她做的秋千。
赵戎察觉到了身旁小丫头的幼稚举动。
偏头看了眼,无奈一笑。
不过却也没在意,而是想着别的事。
细细想来,那日在薄云山庄,高义虽然见过他和苏小小一面,但是当时,高义的全部目光好像都集中在了男装的苏小小身上,至于他,则只是在临走告辞时,看了他一眼。
嗯,是真的只看了一眼。
当时他还为此事“忿忿不平”,想着以后穿的帅气些,不能被小丫头抢走了风头。
结果,如今看来。
反而是“平平无奇”救了他和苏小小两命。
苏小小当时男装打扮,现在一身宽大道袍,道姑头,蒙着紫色面纱,除了那双狐狸眼让人印象深刻,其他的特征都很难让高义联想到她就是那日那个俊美公子哥。
更别提他和苏小小现在是李士达亲自恭敬接待的贵客的身份。
先入为主的印象就让高义没往正在追捕的两个贼人身上想。
所以。
这次的总结就是……
平平无奇也是我的金手指?
赵戎心里有些哭笑不得。
话说,那些书肆话本上的主角,长那么帅有屁用,引人注目,一眼就让人看出了你是主角。
还是低调点好。
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女子,做最人前显圣的事,打最痛的脸,却顶着一张最平平无奇的面孔……好吧,稍微帅点也是没事的。
赵戎暗暗想到。
不多时。
赵戎二人跟着李士达再次来到了秦佶病卧的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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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大魏之行快结束了,最近的更新可能稍晚,正在整理后面太清四府见青君的细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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