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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欲成大树,不与草争

    第九十五章 欲成大树,不与草争 (第3/3页)

安诗笑道:“不是吧,何兄也快二十了吧。”

    何七道:“家父家母对我期许甚高,曾有未高第前不许议亲之语,故而我一直在家苦读,不敢有丝毫分心。”

    “佩服,佩服,但何兄如此岂非身边寂寞,可有粉红佳人解语啊?”

    何七认真道:“从未有过此念,我心中只有圣贤之书。文章未成,不敢为家。”

    “那么三郎呢?”

    章越放下筷子道:“也不曾,但读论语时读至‘美目盼兮,巧笑倩兮,素以为绚兮’,总不免想过那是多么美好的女子啊!”

    何七,吴安诗不免皆笑。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人之常情。”吴安诗一句话结束了话题。

    二人吃了酒即回到书楼继续抄书。

    章越酒喝得不多,尚且还好,何七虽喝了碗醒酒汤,却仍是无精打采。

    天黑后,章越何七皆是离去。

    而在吴府屋里,吴安诗,十七娘,范氏一面听着管事的禀告,一面喝茶。

    然后范氏道:“十七妹,你这主意,看似半天也未试出什么?”

    十七娘没说话,吴安诗笑道:“我倒是有些弄清十七妹的意思了。”

    “你休打哑谜了。”

    十七娘向管事道:“管事,其余我皆不问,我只问今日章何两位郎君各抄了多少,比昨日相较如何?”

    管事道:“章家郎君抄得昨日相仿佛,倒是何家郎君不过抄了三分之一。”

    范氏道:“十七妹,我们试得贤与不贤,你问他们抄书作甚?”

    吴安诗道:“十七妹所言就是这个道理,见到红袖添香即夸夸其谈,几杯下肚即以为结交上了我吴家,这样的人又岂能成什么气候。”

    范氏道:“这是十七妹的用意么?”

    十七娘道:“嫂嫂,贤与不贤,看不出也听不出。能将事办好,其人即是贤也,若能将事办至极处,其人即是稍有不贤,也是无妨。”

    “一个宰相能安邦治国的必为贤相。这二人以抄书之名而来,连本分事都没办好,其他说再好听也是无用。”

    管事道:“这里是两张纸,分别是他们抄书时我趁着不注意留下的。”

    众人看去但见一篇所抄之字可谓满篇散乱,一笔连着好几个字,简直比狂草还草,实在令人难以入目。

    另一篇所抄之字,从头到尾却一丝不苟,而且字体极端正大方,一眼见了即令人赏心悦目。

    范氏捧了那张字迹好看工整的纸道:“这看来必是章家小郎君所作。”

    管事点了点头道:“主母慧眼。”

    范氏又拿着另一篇字叹道:“这何七哪里是来抄书的,不过是借此作个由头罢了。”

    “倒是这章家小郎君,字如此好看,这非心静到极处写不出来的,倒有些欲成大树,不与草争的意思。”

    “十七妹,你看呢?”

    十七娘将这一页纸取来过目道:“这章家郎君的字,师自章伯益,以篆书入楷法,若苦练不懈,十数年之后当有一番成就。”

    “十七妹,此言太过了。”

    十七娘道:“嫂嫂看着便是。”

    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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