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四章 冷酷的杀手 (第2/3页)
东湖这座小城,林万阳算是上流社会中的一员。
这样一个有身份有地位地人,却帮人偷车、望风,这件事如果传扬出去,不论是谁,都会觉得难以置信。
但是,林万阳做了,而且就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里,他做了不止一次。
因为,他的另外一个身份,是美国第一大军火公司电神公司的内部情报员!
林万阳的身份一直都掩饰得很好,他的妻子、孩子,都完全不知情,甚至连他自己都几乎已经忘记。
如果不是十天前生的银行大劫案,如果不是那个突然打来的电话,他这平静富足的日子,将一直持续下去。
林万阳对于现在地生活非常地满意,心里其实已经不想再跟电神公司拉扯上任何关系。
但是他非常清楚,身为世界三大军火公司之一的电神公司,拥有多么庞大地势力,拥有多么狠辣地手段。
如果他真的敢于拒绝电神公司地指令,那么他将被置于死地!
经过一番仔细权衡,他最终还是屈服,乖乖照做。
电神公司给林万阳的任务并不算非常的复杂,只是让他弄清楚东湖市步行街银行大劫案生的具体情况,以及当时银行中人质的资料,并且配合纽约总部派出的特派人员,执行一项秘密任务——寻找血水晶!
总部给出的命令是,不惜一切代价,不惜一切手段,在最短的时间里,将血水晶带回纽约。
林万阳只是一个底层的情报人员,对于电神公司高层生的一切,并不知晓。
不过,一块血水晶,竟然让纽约总部如此紧张,甚至总裁亲自下达指令,那只能够说明,这块血水晶,对于电神公司来说,有着无比重要的价值。
正因为如此,林万阳对于血水晶的来历和用处,隐隐有些好奇。
但是,他仅仅只是心里好奇而已,从来不把这份好奇表现在脸上,更不会对此提出任何问题。
因为,电神公司并没有主动告知,所以,他也不就想知道。
很多时候,知道得越多,死得也就越快。特别是干这种见不得光的工作。
他只希望,这件事完成以后,他能够继续平平安安的过日子,再也不受打扰。
电神公司派来的特派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名字叫做罗宾。
罗宾是美籍华裔,但是一口流利的中文,听不出半点杂音。长相英俊,脸上总是带着令人心情舒畅的微笑,很受女人欢迎。
不过林万阳对于罗宾,却是自心底的畏惧。
事实上,林万阳并不是什么善良之辈,曾经也杀过人,再加上他又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见惯人间黑暗,和三教九流黑帮杀手之类都打过交道,与凶狠狡诈的凶徒也曾周旋。
但是,当他第一眼见到罗宾的时候,就现,这个满脸温和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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