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老板的说话 (第2/3页)
这次自己还真没有来错地方,在游龙还未前来之前,他就技痒的与众人切磋了一下。结果……每一个都是变态。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变态的集中营!
一个能把火球术施展得像自己平射一样速度的魔法师、一个技术与技能融合得天衣无缝的魔剑士。最令他打击大的,是那个笨手笨脚,看起来粗枝大叶的粗汉牧师,却是以极其精妙的步法把他所有的子弹闪开!
这令他对自己一直引以为豪的准度产生深深的质疑!
游龙闻言,却是认真的点了点头。因为他想起了韩血。
如果但丁面对韩血,大概连一招都过不了就直接秒杀。
别看游龙取巧赢了,但其实赢的完全是智慧,那种拚命劲只不过是其中一个因素。
因为他看穿了韩血只有刀技厉害,才藉着机会缠住了他的手臂。真要公平对决,韩血那最後一刀就能把游龙斩开两半。
如果对手不是像韩血那样刀走偏锋,把所有心神都放在刀上,而是一个同样熟悉贴身短打的对手,游龙必死无疑。所以赢的除了是游龙的拚劲、智慧之外,运气同样是很大的原因。
…………
书情画意开口了:「你这任务还有第二部份要完成。而这难度甚至比起你的连胜只高不低呢。」
这时,狗头也说话了。
狗头实力极弱,按道理是没有资格在这个地方的。但狗头是秋风狼从小玩大的伙伴,而且也有些管理能力,所以在风狼之嚎算得上是二号人物:「是的。据现在的资料所得,已经有不下三十支队伍去攻克那约翰高原的野外BOSS:失败的暴走熊王。但结果仍然是全部被灭团秒掉。」
「纵是如此,无数公会仍然前仆後继。毕竟,只要抢得这世界BOSS的首杀,会为公会带来强大的知名度。强大的公会才会吸引玩家加入,据我所知,一流公会中有半数的公会已经出动,而另外的只是抱着观望的心态。」
书情画意轻笑一声,那绝美的娇容带着一丝清冷:「黄雀谁都想做,但也要看够不够格。」
游龙摇了摇头:「攻克世界BOSS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与单打独斗或小队作战不一样。那是足有数百人以上,一个不小心就被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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