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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这个是我听说的

    第十九章 这个是我听说的 (第1/3页)

    以后赚钱的机会是很多,可架不住这会儿一分钱难倒他这个重生汉,想要到废品站里去找书,郑建国就得需要钱,废品站里的书也是人家拿钱买的,虽说是以废纸的价格,那也不是几分几毛就能买回来的,这边才想着回家找郑富贵开口,到家就把这个想法放一边了:“大姐,你要出门子了?”

    不大的堂屋里,郑富贵正和一个面容黢黑的中年人相对而坐,两人旁边还站着个粗矮的年轻人,郑建国才出现在视野里,旁边厨房中的郑春花便探出了身子向他招手,却没想到能听见这么句话,黢黑的瓜子脸上竟是难得的露出抹难为情,顿时支支吾吾道:“这,也,得看咱爹——”

    郑春花作为郑富贵四个女儿中的老大,虽说是个女孩不被老爹待见,可舔犊情深是人之常情,心里再不喜欢那也是第一个孩子,人前人后的也没被郑富贵嫌弃,说不上好也称不上差,年龄大点不上学了便跟着他忙活,转眼间也就到了该嫁人的年龄。

    学习不好,技术却不差,从小到大的跟着郑富贵忙前忙后的耳濡目染,早已算得上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做到这个程度的主要原因,还是郑富贵是个爷们,在观念落后的村子里面,有些妇科病是没办法让他去看的,也就别说治疗了,郑春花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22岁的年纪,放在村里也是老姑娘了,郑富贵一直把她留在身边没让出门子,主要的目的还是想给她找个好点的婆家,当然在外人眼中就变成了另外一个说法:“待价而沽。”

    这会儿农村里的男女感情比较纯粹,婚前见不了几次面的属于常态,谈情说爱什么的也只存在于知青们中间,而起到催化激素作用的有可能是第一眼,也有可能是一个不起眼的动作,便能勾动天雷地火上演一幕幕被激素催动后的欢喜离歌,等到热乎褪去头脑恢复清明回到人间,开始考虑天时地利人和这些因素——而前者就很少会有这么多的想法,老老实实过日子就可以了。

    “蝈蝈,这是你王叔和王哥。”

    郑建国才到厨房门口,堂屋里的中年人已经带着年轻人站起身出了门,郑富贵跟着到了旁边冲着他一指道:“快喊~”

    “王叔,王哥!”

    郑建国腼腆的笑着应付了,这俩正是记忆中郑春花的公公王长可和丈夫王来,一家子都是老实巴交的贫农,两家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也不知是郑富贵有意挑的还是就看中王来的老实了,这会儿爷俩都是笑脸相迎:“哎呀,都长这么高了,一看就是读过书的——”

    王长可穿着个带有压痕的蓝褂子,王来身上的压痕则并不明显,新剔的大平头好似棱角分明,一双手好似不知朝哪放,好在旁边的郑富贵把话接了过去:“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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