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启程 (第1/3页)
花名册已被送往热沃丹。在等待调令的日子里,狼镇百人队开始进行一些常规训练。
科目有队列、武器使用和行军。
温特斯不指望几天时间就把农夫变成合格的战士。但即便是辅兵,也要懂得纪律和服从才能在军队中生存。
这是一支典型的乡土部队,在编制上温特斯尽可能令每个十人队里的民兵都来自同一村。
因为前一阵子闹兽灾时,狼镇青壮都参加过捕兽队。
所以百人队里谁得力能干、谁老实可靠、谁说话同乡愿意听……一场兽灾的考验后,温特斯对于这些都有所了解。
他指定的十夫长都是能服众的人选,倒是没有民兵不服气。
除了皮埃尔·米切尔。
“温特斯大哥。”米切尔家的餐桌上,皮埃尔依旧意难平:“凭啥我不是十夫长?”
不等温特斯回答,吉拉德沉着脸训斥道:“你可是在当差,要叫长官或者百夫长。我当差那年月,敢这样称呼长官,鞭子请你吃到饱。”
自从皮埃尔加入民兵队,吉拉德的火气就一直很大。
吉拉德拗不过妻子,就只能指望儿子咬牙坚持、宁死不从。可没想到皮埃尔在母亲面前也是软骨头。
老米切尔先生现在看到小米切尔先生就来气。
“这有啥嘛。”皮埃尔小声嘀咕着。
“不,听你父亲的话,这很重要。”米切尔夫人握了握儿子的胳膊,温和地说:“你觉得并无大碍,但被别人听到却会破坏蒙塔涅先生的威信。少尉已经帮了你许多,不要给帮助过你的人添麻烦。”
皮埃尔不怕他爹,却很怕他母亲。米切尔夫人开口,皮埃尔也就不吭声了。
吉拉德气哼哼地说:“你小子等着吧。到了军营里,像你们这号人,保管几天就会叫你们服服帖帖的。”
晚餐之后的休闲时间——也是米切尔家女仆戏称的“先生们的时间”——男人们像往常一样转移到起居室。
今天没有其他客人,吉拉德舒服地躺在皮椅上,填满烟斗、倒上酒,和温特斯随口闲聊。
以往这个房间里没有皮埃尔,有时其他皮椅上会有来做客的神父、老杜萨克和庄园主。
但自从皮埃尔的名字写到名册上以后,老米切尔先生默许小米切尔先生也加入进来。
皮埃尔在一旁憋了好久,终于按捺不住又问道:“那为啥瓦夏就能当十夫长?”
小伙伴当了十夫长,自己还是大头兵,为什么?凭什么?小米切尔先生满脑子都是这件事。
吉拉德刚要发火,温特斯安抚住老杜萨克,认真地解释道:“因为瓦希卡年纪比你大。”
“就因为这?”
“百人队里的杜萨克年纪都偏小。如果你也有十九岁,那你也是十夫长。”
皮埃尔哑口无言,过了一会他忍不住又问:“那啥时候能让我们练放枪?”
“现在他们在练什么?”吉拉德也有些好奇地问少尉。
“队列,我打算之后几天重点练习行军。”
“就是绕着操场开步走,特别无聊。”皮埃尔抢着说:“一圈又一圈,就跟拉磨盘的驴一样。”
吉拉德伸手打了儿子后脑勺一下:“别小瞧行军,行军可是门学问。老公爵就是靠行军带我们打了一场又一场胜仗。”
[注:老公爵指“屠夫”阿尔良公爵
“有啥学问?不就是开步走吗?”皮埃尔捂着脑袋,委屈地说。
“让你带一个百人队每天走六十里,从狼屯一直走到热沃丹,中间一个人不许掉队,你能做到吗?”
“能,凭啥不能?就跟着走吗?”
“你能个屁!没本事还嘴硬。”吉拉德生气地又打了儿子一巴掌:“让你带队,走不出三十里地,打头和紧后边的人就能差出两公里远。半路有人开小差你都不知道!”
老杜萨克看向温特斯:“少尉,狠狠地练他,让这小子吃点苦头,否则不知天高地厚。”
“这几天都是在镇广场上训练。”温特斯笑着回答:“明天我打算带他们去野地里走走。”
……
……
衣着各异的狼镇百人队正在荒野中以单纵队形行进。
皮埃尔扛着一杆火枪,一瘸一拐地往前挪着,每迈一步都极为痛苦。
但队列又不停催着他往前走,让他没法休息。
早上,少尉把镇武库的武器发放给民兵,皮埃尔还以为今天要练放枪。
他冲到最前面抢到一把火绳枪,美滋滋地以为拿到个大玩具。
皮埃尔等着发弹丸火药的时候,少尉命令所有人带好武器,跟着他走。
这一走,就走了一整天。
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道路,队伍在野地里一直走到大角河畔,随后沿着河岸行进。
开始队列中还有欢声笑语,但最后只剩下痛苦的沉默。
皮埃尔现在连呼吸都十分困难,他只感觉两腿肌肉僵硬酸胀,脚、肩、裆下就像被铁砂磨蹭一样疼。
已经完全失去了东南西北的概念,他只是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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