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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启程

    第三十四章 启程 (第3/3页)

大车都是吉拉德动用镇里的钱买的,吉拉德·米切尔不仅是一位好镇长,还是一位好人,温特斯对他只有无以言表的感激。

    温特斯额外买了一辆双套大车,对外只说是装少尉的行装,实际上幼狮就藏在里面。

    贝尔已经无力再照顾幼狮,温特斯把小狮子从猎户木屋接到治安所,用煮熟的肉糜混着羊奶喂它。

    眼看小家伙的体型一天比一天大,转眼间已经长到十七斤,抱起来就像一只大狗。

    温特斯不禁认真考虑了一下贝尔的提议:把“白狮”交给草原上的某个赫德部落,之后就不用再操心,因为对方肯定会高兴地把白狮献给他们的汗王。

    乍听起来很荒谬,但仔细想来确有可行性。

    见之生则不忍视之死,让温特斯对会亲昵地舔舐他的小狮子痛下杀手,他确实不忍心。

    再不济,把狮子带到远离狼镇的荒野放生也是一个办法。

    于是贝尔和幼狮就都出现在车队中,贝尔代替艾希礼·威尔克斯服役。

    只不过小猎人不知道,温特斯私底下把威尔克斯家出的钱还了回去。

    体现在书面上,贝尔就不是替役,而是自愿服役,也可以抵扣杜萨克一期服现役的年限。

    拉尔夫应该也是希望儿子能重新被杜萨人接纳。

    没人来送贝尔,也没人来送小马倌安格鲁,两个失去双亲的男孩坐在大车上,沉默地看着镇广场上和家人温存的民兵。

    来送行的人里还有一个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弗朗茨“名师”施密特。

    温特斯走到镇广场东南角,在不引人注目的角落里,头发花白的老刽子手正在和孙子说些什么。

    刽子手爷孙身穿朴素的灰色外衣,和他们在刑场上花枝招展的服装完全不同。

    老刽子手是来送他的孙子海因里希·施密特。

    看到少尉过来,弗朗茨摘下帽子深深地鞠躬:“谢谢您给海因里希一个机会,大人。”

    “举手之劳。”

    无论如何解释,刽子手都是在杀人。这是一个受诅咒的职业,“刽子手的贱种”是最恶毒的骂人话。

    人们需要刽子手,却也鄙视、唾弃、远离刽子手。

    因为没有其他行业、人群再接纳他们,刽子手到最后往往变成一门家族手艺。

    许多刽子手家族都是因为名誉受损而被指派为刽子手,施密特家便是如此。

    名师弗朗茨做梦也希望能恢复家族名誉,如果不能,那至少也要让后代摆脱刽子手的命运。

    狼镇的抽丁是一次机会,作为士兵服役之后,海因里希将有权优先购买共和国的新土地。

    在那里,他或许可以隐姓埋名、埋藏家族的过去,拥有一个普通的农夫的生活。

    “不要怕苦,不要想家……”弗朗茨絮絮叨叨地嘱咐着。

    海因里希点着头,但爷爷接下来的举动让他大吃一惊。

    老刽子手从马车上取出斩首剑,郑重地交给孙子。

    “带上这个。”弗朗茨一字一句地说:“记住这柄剑带给施密特家族的痛苦,永远记着。”

    “那爷你怎么办?”海因里希慌张地拿着大剑。

    弗朗茨叹了口气:“我也该退休了。”

    ……

    “温特斯大哥!车都装好了!”夏尔跑到温特斯身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什么时候走?”

    “夏尔。”温特斯拍了拍夏尔的肩膀:“你现在得叫我百夫长了。”

    狼镇百人队,满员八十名士兵,两名宪兵,一名军官,已经尽数到齐。

    两个宪兵的名额,温特斯委任给夏尔和海因里希·施密特。

    队伍列成整齐的两路纵队,卡曼神父主持了出发的祝福仪式。

    仪式结束后,卡曼从教堂的院子后面牵出两匹马,一匹备着鞍,另一匹驮着行囊。

    “没有随军神官怎么行呢?”年轻的司铎笑着问。

    瑞德修士从送行的人群中走了过来:“卡曼兄弟,你要跟着去?”

    “我不跟着去不放心。”卡曼语气像是在乞求原谅。

    “唉,你走了,我留在这也没什么意思。”瑞德叹了口气,对着少尉说:“小子,你是不是还缺一个抄写员。”

    温特斯也不废话:“我让夏尔去给你收拾行装。”

    “我有什么行装?”老托钵修士哈哈大笑:“我来时只有两袖清风,走时自然也只带着两袖清风。”

    “安格鲁!”

    小马倌应声跑了过来。

    “把红鬃备好鞍,给瑞德修士骑。”

    “你这小子,我看你是想要我死。”老修士瞪了少尉一眼:“让我这把老骨头骑马?亏你想的出来。你不是有辆大车吗?我去坐车。”

    说完,老修士潇洒地朝着马车走了过去。

    温特斯跨上强运,视线扫过士兵们的面孔、晨雾弥漫中的狼镇、远处隐藏在大雾后的森林、山脉和万年雪。

    “出发。”他轻夹马肋,第一个走出镇广场。

    狼屯镇蒙塔涅百人队,奉命前往枫石城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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