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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奔马

    第一百零七章 奔马 (第1/3页)

    戈尔德还十分虚弱,很难支撑长途跋涉。

    温特斯也受了伤,需要找个地方喘口气。

    就在夏尔为温特斯缝合创口的时候,三人已经决定好下一步:去狼镇。

    如果单纯为养伤,最好是就近躲起来。

    但他们在奔马之国人生地不熟,光是口音都会暴露他们外来者的身份。

    更没有亲朋好友为三人提供藏身之所——除了狼镇的乡亲们。

    温特斯也不能去找维内塔领事求助,城内很可能已经戒严,再进城太冒险。

    追兵随时会来,因此他们必须尽快远离诸王堡,越远越好。

    当然还有一点最重要的理由:温特斯想去狼镇看一眼。

    事不宜迟,三人换掉衣服,立刻出发。

    ……

    温特斯的反追踪技巧还是从狼镇那头巨熊身上学来的。

    他没有走大路,而是进入田野,先往西北方向绕行。

    见到小溪、小河,他就会淌水行进,消除气味;再从坚硬的石滩上岸,这样就不会留下马蹄印。

    这些办法有没有用?温特斯也不敢保证。

    但是巨熊凭借这些举措,曾经摆脱了狼镇最厉害的老猎人的追踪,甩掉几个诸王堡民兵应该也不难。

    入夜之后,三人在一处林地露宿。

    因为温特斯的伤口还在渗血,戈尔德也需要休息,所以他们没有彻夜兼行。

    他们一直歇息到第二天晚上,确认身后没有人追上来,才趁着夜色转向西南。

    新垦地位于帕拉图的西南端,而狼镇又位于新垦地的西南端。

    帕拉图与赫德诸部的切香肠战争导致双方控制区域犬牙差互,只是大致维持着百公里的无人缓冲区。

    无人区依据山川河流等自然分隔线划定,而且还在不断变动。

    但是狼镇所在的铁峰郡因为太偏僻,已经到了金顶山脉北麓,所以这些年来帕拉图都不曾从这个位置开疆拓土。

    温特斯三人晚上赶路、白天休息,吃从荒原带回来的肉干和肉松,尽可能回避村庄城镇。

    如果要购置必需品,也只让夏尔去买东西。

    一直走出诸王堡辖区和西林行省,再次确认没有追兵,温特斯三人才恢复正常的作息,走回大路。

    温特斯还买了一匹马,花了足足四十枚杜卡特,而且还不是什么上佳的良马。

    这个价格比起去年翻了将近一倍,战火燃起,马匹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可温特斯亟需添置一匹马,他们有三个人,却只有四匹马,贵也得买。

    最初的时候,温特斯是怀揣着几分轻松向着狼镇赶路。

    但是越往前走,他的心情就越沉重。

    战争对于社会的破坏力赤裸裸地展现在他面前,不再有络绎不绝的商队,不再有带着果蔬鸡蛋叫卖的农户。

    路上仅有的几名旅人看到彼此,都默默裹紧披风、握住武器,直到走远了才能松一口气。

    大部分城市已经竖起红蔷薇旗帜,特别是烬流江以南的区域。他们征发劳役、修筑工事、搜集物资、封锁大路,严厉盘查过路行人。

    据说不久之前,蓝蔷薇的部队渡过烬流江,毫不留情地扫荡了这些效忠红蔷薇的区域。

    温特斯三人不得不加倍小心。

    ……

    新垦地行省,地图上没有名字的村庄。

    “没找到活人。”夏尔小跑回来,低声说:“也没找到能吃的东西,村西边有几座新坟。应该是还活着的村民把尸体埋了,逃难去了。”

    温特斯点点头。

    面前的不是村庄,而是一座小村庄的废墟。

    这原本是一座很小很小的村庄,看院落也就只有七、八户。

    或许曾有一些男人和女人年复一年耕种着周围的农田,在这里艰难而顽强地生活。

    但是现在都没了,只剩下被大火焚烧过的残垣断壁。

    “走吧。”温特斯爬上马鞍,对夏尔和戈尔德说:“我们去下一个村子,看能不能买到点吃的。”

    三人驰马离去,焦黑的废墟又重归死寂。

    温特斯不知道人们究竟遭遇了何等苦难,因为他只是在不停地赶路。

    但是他有一个直观感受,那便是路上商贩少到不能再少,劫匪强盗却多到不能再多。

    他越来越难买到补给品,哪怕是最小的村庄也紧闭门户,不肯接待陌生人。

    离开诸王堡直辖区和西林行省——红蔷薇势力的实控范围——之后,温特斯几乎每天都会遇到拦路匪徒。

    等他进入新垦地,这个频率上升到每天两次、甚至三次。

    大部分劫匪都是面带惊惧的农民,他们恐吓温特斯的时候,自己握着草叉、柴刀的手也在发抖。

    还有不少匪伙是见过血的强盗、溃兵裹挟着连鞋子也没有的农夫。

    对于前者,温特斯不忍心下杀手,只是打掉对方的武器;对于后者,他也只干掉那些明显是惯匪的头目。

    “滚!”温特斯不知能说什么:“滚回家去!”

    劫匪一哄而散,但是他们还会再回来的。

    “狼镇一定没事。”温特斯一遍一遍告诉自己:“有吉拉德镇长在,狼镇还那么偏僻,一定没事。”

    他尽量不去想可怕的事情,加紧赶路。

    ……

    夕阳西斜,天色快要黑了。

    跨过黑水河,沿着夯土路翻过两座小山坡,就能看到狼镇教堂的钟塔尖顶。

    这条路温特斯无比熟悉,因他走过许多许多遍。

    温特斯在狼镇只生活了不到半年,但是对于他而言,狼镇却有一种家乡般的亲切感。

    他离开这里的时候,是意气风发的青年。狼镇的小伙子们唱着歌,跟随他走向战争。

    他回到这里的时候,笑着闹着的狼镇小伙子们不在了,温特斯只带回满身的伤痕。

    当他历经种种磨难,再一次驻马于山坡上,他没能看到那钉着黄铜皮的尖顶。

    “我有没有走错?”温特斯问夏尔,声音带着一丝颤抖。

    “没错,这里就是狼镇。”

    “走!”

    温特斯猛刺马肋,冲下山坡,朝着狼镇镇广场疾驰。

    狼镇就在他眼前,他却认不出来了。

    教堂,毁了。

    刷着白漆的外墙被烧成焦炭,钟楼垮塌下来,大钟悲伤地被半掩埋在废墟里。

    教堂只剩下原本的石头结构。石墙孤独伫立着,风拂过墙上的孔洞,发出阵阵呜咽。

    老米沙的铁匠铺,毁了。

    阿尔齐的杂货铺,毁了。

    镇公所和治安所也已经被烧成焦土。

    墓园里的不少坟墓甚至被掘开,尸骨散落在墓碑周围。

    “这……这……”夏尔惊讶、愤怒又悲痛,他握着缰绳的手都在哆嗦:“怎么会这样?”

    “肯定是过贼了。”戈尔德低声说:“掘出棺材,偷陪葬品……”

    温特斯突然狠抽马匹,向着米切尔庄园狂奔。

    他想起豪爽大方的吉拉德,想起温柔善良的米切尔夫人,想起和艾拉年纪相仿、如同他的妹妹一样、在米切尔夫妇吵架时紧紧抱着他胳膊的斯佳丽。

    “不要死。”温特斯在祈祷:“你们不要死。”

    如果冥冥中真的有至高的存在,他第一次向祂祈祷。

    欣欣向荣的米切尔庄园完全变了样子。

    漫山遍野的烟田如今杂草横生,庄园四周的围栏也在风吹雨打中垮倒。

    看不见劳作的人们,只有一群群鸟雀扑腾扑腾地飞起来。

    万幸,温特斯看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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