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空间 (第2/3页)
这个时候,昨晚就抵达战场的温特斯在干什么?
他在杀人。
“骑矛!”温特斯向后伸出手。
原本拿着短标枪的夏尔立即解下骑矛,默契地递到温特斯手里。
温特斯举起骑矛,猛地向下一挥,矛头上的燕尾旗猎猎作响:“推他们下河!”
他的吼声回荡在山林和河面。
号手吹响进攻的旋律,各步兵连队的小军鼓随之敲响。
战士们平端长矛,踏着急促的鼓点,大步压向敌人。
连接徒涉场和小石镇的道路,是一条被土崖与滂沱河夹住的狭路,“山河表里”说得便是此等地形。
就在这条最宽处不到三十米,最窄处不到十米的狭路上,意图迂回包抄的三支特尔敦百骑队迎来了他们的末日。
战况好似小巷抓贼。
堵在南边的是驻扎在小石镇的第五连,堵在北边的是温特斯亲率的第六连。
还没死的特尔敦蛮子被困在河水、土崖和两座长矛森林中间,活动空间越来越小。
困兽犹斗,特尔敦蛮子三番五次冲击第五连和第六连的阵线,均以失败告终——温特斯的战士,可不是几个敢死的特尔敦人就能撼动的。
最前排的军士、十夫长身披甲胄,特尔敦人的弓箭也难以伤到他们。
一些绝望的特尔敦人扑向滂沱河,想要蹈水回到西岸。
其他特尔敦人却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下水,他们就是泅渡到东岸,浸在冰冷刺骨的河水里的滋味没人想再品尝一次。
况且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不少特尔敦人溺死。现在再游回去?还不如死在利刃下得个痛快!
还有特尔敦蛮子心一横,干脆抛弃战马,攀上道路东侧的土崖,逃进山林。
温特斯看着慌不择路的特尔敦人往河里跳、向土崖上爬,回头给军号手下达指令:“冲锋步法。”
军号手先是微微发愣,很快回过神来,鼓起腮帮、满脸涨红,吹响另一段旋律。
听到冲锋曲,各连队的小军鼓陆续反馈,鼓点节奏猛然加快,从每分钟八十拍陡增到一百二十拍。
南北两条阵线都有不少战士因未能及时反应而脱节,导致阵线变得松动、混乱。
不过战意瓦解、一心只想着逃跑的特尔敦蛮子已经没有利用战机的能力。
失位的战士快步追上横队,战线重新变得完整而坚不可摧。
对此,温特斯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用兵作战基本有两类形式:
一种是百十人规模的混战,没有阵型和秩序可言,其势如同疾风骤雨,较量的是勇气、武艺和指挥者的嗓门;
另一种是千军万马在旷野摆开阵势,勇者不能独进、怯懦者不能独退,靠的是纪律、意志和协同。
指挥千军万马作战,温特斯仅有过一次,那还是在边黎城下。
而且那时他只是个建议者,决策者和执行者另有他人。
自从狼镇建军以来,温特斯没打过真正意义上的“会战”,他的部队自然也没能积累任何大规模会战的经验。
恰恰相反,温特斯麾下的连长、军士全是打出来的老兵——即“野路子”。
他们精通的是前一种作战方式:百十人、有限战场、突袭或反突袭、短时间但是高烈度。
就像提着一个有短板的木桶去救火,温特斯暂时考虑的不是如何补上短板,而是如何更好的利用现有的木桶装更多的水。
温特斯的口袋越收越紧,仿佛是有什么屏障碎裂了,急不择途的特尔敦人纷纷舍弃战马,爬向矮崖。
比起泅渡,逃进山林里活下来的机会总归要更大一些。
矮崖不到三米高,有一个瘦小的特尔敦奴隶几次蹬踏就已经摸到崖顶。
这个瘦小的特尔敦奴隶名叫,人如其名,他的灵敏也好似猴子一样。
猴子自以为得救,他悬在崖边,摸索着崖顶的草皮,想找一处能借力的地方攀上去。
突然间,一阵钻心剜骨般的疼痛从手上传来,然后是第二下。
猴子惊恐地失去了右手的知觉,剧痛之中,他甚至能感觉到鲜血在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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