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4章 墙角的烟盒 (第3/3页)
在周边废弃平房墙角,发现同一品牌空烟盒1个,烟盒上有模糊指纹痕迹,与路灯杆上提取的指纹纹路相似;在围墙破损处,发现划痕痕迹,疑似凶手翻越围墙时留下;在围墙外空地上,发现1枚与之前一致的男士足迹,推测为凶手翻越围墙后留下。”
杨森补充道:“陆队,我们还在中心现场和外围提取到了一些杂物,包括3根同一品牌的烟头、1张破损纸巾、1个空矿泉水瓶、1枚生锈铁钉,其中烟头上有少量唾液痕迹,破损纸巾上有疑似污渍,目前无法判断具体成分,所有提取到的痕迹物证,都已经做好标记、拍照和记录,分别放入密封袋中,准备后续送检,进一步确认指纹、纤维、唾液等的具体信息。”
“另外,我们对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了初步分析,推测凶手为男性,身高约170至175厘米,体重中等,穿着42码、鞋底为格子花纹的鞋子,可能穿着黑色外套,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或面包车,从光明路北侧来到案发现场,将死者拖拽至臭水沟内,作案后,从现场北侧离开,可能翻越围墙逃离,过程中留下了指纹、足迹、轮胎痕迹等相关痕迹物证。凶手作案时,情绪可能较为慌乱,留下的痕迹物证较为零散,但整体来看,痕迹物证的关联性较强,为后续排查嫌疑人提供了一定的线索。”
陆川仔细听着两人的汇报,接过现场勘查初步报告,认真翻阅起来,眉头微蹙,神色依旧严肃。他一边翻阅报告,一边思考着,时不时地点点头,对两人的勘查工作给予肯定:“很好,杨林、杨森,你们的勘查工作做得很细致,提取到了不少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为案件的后续侦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所有提取到的痕迹物证,立刻送往技术科,让技术科尽快进行检验比对,确认指纹、足迹、纤维、唾液等的具体信息,尤其是指纹和足迹,要尽快录入指纹和足迹数据库,进行比对排查,看看能不能找到匹配的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