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十天 (第3/3页)
能凭借一股气力将其悉数砍杀殆尽,不会出现中途气短或者用力过度而需要喘息缓和的情况。
其次是一身皮膜更加强韧,表面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太大变化,只是肤色变得更深了一点点,显现出更健康的小麦色肌肤,但实际上其韧性已经堪比莽牛之皮。
牛皮何其坚韧?
稍微钝一些的刀具,用力砍下去,可能都只砍的出一层白印,无法砍的裂开。
人体皮膜变得如同牛皮一般坚韧,抗性耐力自然远比常人强了太多,可以说现在的陈牧就算不会刀法,只拿着一把刀乱砍,对上十个同样不会刀法,没有炼体的恶徒,一场恶战下来,最后还站着的人必然是他。
“刀势,在磨皮练肉这个阶段,几乎能弥补一个大境界的差距。”
陈牧心中低语一声。
前些日子他曾和闵保义讨教过功夫,从闵保义那里知晓一些,譬如磨皮大成者,掌握刀势,那么就算是对付练肉小成的人物,只要对方不曾掌握刀势,那也是能够匹敌的。
掌握刀势的人,要比步入练肉境界的武夫更少。
但再往上的话,体魄之间的差距就会慢慢增大,譬如闵保义便说,他练肉圆满,兼具刀势,对上一位达到‘易筋小成’的人物,纵然对方不会刀势,他也很难胜过。
而事实上,能将淬体法修炼至第三境‘易筋’的,不会刀势的人也比较少了。
原因也很简单,练肉和易筋之间,有着一个独特的差距,需要依赖一种特定的‘强筋散’,才能跨越过去,而这种药散价格极其昂贵,通常来说未曾掌握‘势’的人物,也很难弄得到这种药散,除非是那些大家族的嫡系子弟。
这些都是陈牧从闵保义那里得知的情况,对他而言说近不近,说远却也不算太远,因为他至少磨皮这一境很快就会踏过,而练肉之后,就要考虑易筋了。
“磨皮大成,就算是数十人的伏杀,对我也意义不大,寻常人物已经很难奈何我了,但对付闵保义这样的人物,我还是一个回合都挡不住。”
陈牧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并不为此时的少许成就而窃喜。
就算不说达到闵保义这样的程度,至少也得练肉小成,再掌握‘二重势’,他的实力在这外城区才算是一号人物,在那之前仍然要谨小慎微。
“冲击磨皮圆满,需要一千点经验值。”
以我现在的体魄,一天或许可以磨皮四次了,能再多吸收一份药力,这一千点经验值,大概也用不了一个月,就能凑齐。
陈牧心中暗自点头,虽说内用外用的两幅药散,价格都比较贵,但他也不是过量消耗,最多几十两银子,还是完全负担得起的,甚至比起别人来说都要节省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