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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义男义女是奴婢

    第十九章 义男义女是奴婢 (第3/3页)

还没成婚,先认几个干儿子,干女儿不成?

    梁逢阳和孙炳对视了一眼,不由笑出声来。

    孙炳解释一番。

    顾正臣恍然。

    所谓义男、义女,其实就是奴、婢。

    元朝时,奴婢又名驱口,即战争中被俘强逼为奴﹑供人驱使的人。

    明初一系列战争,俘获了大量俘虏,这些俘虏很大一部分被赏赐给功臣、勋戚、贵族和官僚,沦为奴婢。

    朱元璋清楚放任奴婢买卖的弊端,禁止民间自发的良人奴仆化,反对人身买卖。

    无论是现行的《律令》还是即将出世的《大明律》,都有明确规定:

    庶民之家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良。

    寻常百姓家没资格养奴婢,庶族地主,富商大贾也一样,都没这个资格。但问题是,律令禁止大户们蓄养奴婢,没禁止大户们使用其他劳动力啊……

    既然朝廷不允许咱们蓄养奴婢,那就不蓄养奴婢,收一些义男、义女总没问题吧?官老爷们,这是俺儿子、俺闺女,不是奴婢,你可要看清楚了。

    士庶之家通过收养“义男、义女”的方式,既规避了法律风险,又得到了奴婢。

    梁逢阳劝说:“你是朝廷举人,并非庶民,自可收买奴婢,不在禁令之内,只是朝廷又规定,仅有功之臣方可享有奴婢,为了省去麻烦,还是以义男义女的名义为好。”

    孙炳笑道:“顾家只有你一个男丁,总不能事事亲行,或劳累顾婶、顾妹子吧?收买一二奴婢,身边也好有个随从听差,传报消息,购置货物,看家守夜。”

    顾正臣低头沉思。

    明朝确实是没有因奴婢一事引起过大案,民间与官员也极少因奴婢事受到惩罚。未来蓝玉会养几千“假子”那是自己找抽,也不看看自己在谁的地盘上……

    孙炳说得有道理,顾家人手实在是太过单薄,去买个黑糖,还得自己亲自跑一趟滕县城,来回八里路,着实不轻松。

    身边应该有两个信得过的人,传个话,看个门,总还是有必要的。顾正臣拿定主意,抬头问:“从何处可得义男、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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