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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成了三大员

    第99章 成了三大员 (第1/3页)

    有大型工程,自然也有中型、小型工程。

    中型河工一般由省级出面组织,比如苏北灌溉总渠和淮河治理就是省级工程,一般是发动省内力量来修建,人力物力都是在本省解决。

    这种时间不会太长,出工也不会太远。

    最小的自然就是县级工程,也就是本地人常说的“挑堤”。

    一般由县水利局负责主持,各个公社(乡镇)分段管理,再由下面的生产大队独立实施。

    大部分情况下,不需要带铺盖行李出门,早上出工晚上回家,如果赶工期、时间长,也会在大堤上搭窝棚短住。

    此外也没有太多的机械和物料,主要就靠箢子、扁担、铁锹、小推车,一点点地给大堤加固、加高、拓宽。

    挑堤是重体力活,基本上只会挑选18到45岁的人参加,如果家里劳动力不足,才会将年龄放宽到16到50岁,原则上不要女人。

    但是如果家里实在出不了男人,也可以适当照顾女人上堤烧火煮饭。

    为什么这么累的活,大家却都抢着去干呢?

    当然是因为待遇高。

    后世网上有人说,上河工没有工分,还要自带干粮,那其实是很大的误会。

    不能说没有,但不在这个年代。

    往前是解放前在蓝区“服劳役”。

    往后则是生产队解散,取消了记工分,也就是产生误会的时期。

    八九十年代的农民自己承包责任田,自负盈亏,但是规定的“提留”不能少,河工也必须要完成。

    那个时候上河工已经没有了工分,但是可以记“工”,这些工都是有价值的,可以抵扣“提留”,也就是农业税。

    而且如果是时间比较长的工程,都会统一安排伙食,将粮食和肉菜按人头发到生产队,生产队自己组织火头军煮饭。

    若是不安排,让农民自带干粮,这部分补贴就会折算到“工”里面,用于抵扣“提留”。

    这种跟解放前的自费“服劳役”是两码事。

    有些80后、90后的记忆中,自家大人自带粮食去上工,还没有工资,就以为是免费劳动,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而现在挑堤,正常情况下,一个壮劳力可以计12分的工分,最高的甚至能计到15分,哪怕是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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