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有钱一起赚,我欧阳伦绝不吃独食!(求订阅!) (第1/3页)
出海!!?
现场所有人都是面色惊恐。
他们之所以惊恐的原因是大明早已颁布禁海的命令,元末明初,日本封建诸侯割据,互相攻伐。在战争中失败了的封建主,就组织武士、商人、浪人,这些人统称倭寇,到大明沿海地区进行武装走私和抢掠骚扰。对此,洪武年间,朱元璋为防沿海军阀余党与海盗滋扰,下令实施自明朝开始的海禁政策。
海禁的主要对象是商业,即是商禁,禁止大明商人赴海外经商,也限制外国商人到大明进行贸易,当然进贡除外。
洪武三年,明朝发布政令“罢太仓黄渡市舶司”。
洪武七年,明朝下令撤销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负责海外贸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大明对外贸易遂告断绝。
洪武十四年,朱元璋“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又下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寸板不许下海”便是由此而来。
为了防止沿海百姓入海通商,明律规定了严酷的处罚办法:“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明朝对参与买卖外国商品的居民也不放过,“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现有者限以三月销尽。”
正是如此严酷刑罚,才让众人闻海变色!
毛骧急忙道:“知府大人,这可是要掉脑袋的啊!”
赵知事也没想到自己上司如此胆大,赶紧道:“知府大人,按照大明律,擅造三桅以上大船,下海经商,为首斩首、从者充军,若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夷灭三族,还请三思啊!”
“知府大人,此事万万不可行!”马皇后也赶紧劝道:“如此明目张胆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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