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别人叫我富哥,你叫我逼王,什么意思? (第2/3页)
疑惑。
三秒后,维新派男孩两眼一亮,指着杨曙道:
“是你呀,杜瑶的小舔狗,我说这么眼熟呢。”
“……”
杨曙嘴角微抽,统子,就没有黑历史一键删除功能?
同时,杨曙也记起对方是谁——杜瑶的rap前男友…芦丰文。
上一世,杜瑶和芦丰文在高考假期分手的,现在似乎有所不同。
“小老弟,别紧张哈,我看看怎么个事儿,还舔杜瑶呢?”
芦丰文晃着脑袋说:
“哥们儿早就把她甩了,你还没补位?给你机会也不中用呀。”
杨曙眉头一皱,看到了对方心声。
【该死的沸羊羊,就他妈因为你杜瑶才跟老子分手,原来还没上位,纯废物】
芦丰文回忆与杜瑶的恋情,自己以精湛的说唱技艺、时尚前卫的穿搭、成熟社会的气质捕获白莲花芳心,首次拥有女神级的恋人。
虽然杜瑶不给拉手、不给抱,要等到高中毕业后,可毕竟是学霸美女,矜持也是她的魅力所在。
但踏马的没等到毕业就被踹了,说什么“杨曙不喜欢我这样”,我叼你妈的!
【你妈滴,现在这个蠢女人虽然有几分姿色,也愿意给碰,但没杜瑶的女神范儿啊!】
芦丰文越想越气,抬手搂紧太妹女友,一脸讥讽道:
“小老弟,还记得杜瑶骑车蹭倒,差点被揍的事吗?
“我女朋友干的,还拍下杜瑶快哭的样子,可惜后面你们班主任来了,不然还有更刺激的。”
芦丰文笑眯了眼,美滋滋道:
“咋不说话啊,不会心疼坏了吧?”
杨曙眉头一挑:
“虽然你做事不咋地,但你对象挺会来事,谢了。”
能在这里碰到杜瑶的仇人,缘妙不可言呐。
芦丰文闻言眉头一皱,听出些许不同的意味……我对象很会来事?
这话听起来就像三人友谊里,其中两人有一段独特经历,是不方便第三人知晓的秘密。
那么,第三人必心怀芥蒂,认为前两人关系更好,逐渐与团体疏离……
但是,这他妈是我对象啊!
跟你来鸡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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