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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最后判决

    第三十九章 最后判决 (第1/3页)

    由于李虾和梅学怡作证完毕,后续也不会再谈到杜志辉身份问题,就不需要再保密。

    再开庭的时候,旁听席重又坐满了人。

    看着父亲、母亲和小妹,陈彦祖微露笑容,示意他们不用担心,又朝凡妮莎比了个胜利手势。

    小丫头冷着脸没有回复,不知道谁惹她不开心。

    最后侧头看向另一边的罗乐儿微微一笑,哪怕挨了一记白眼,也不以为意。

    虽然用严少筠做代打这种操作方式,比起自己上阵费了很多力气,也无法发挥全部实力,但面对何伟伦这种级别的对手,还是有足够把握。

    新旧迭代,今胜于古,是时代发展的正常规律。

    不需要后人比前人聪明多少,只需要站在前人肩膀上,避开前人已经踩过的陷阱走过的错路,就已经可以取得更多成就。

    虽然两个港岛不一样,但是用的法系相同,官司打法差不多。

    不提何象飞的能力,光是他接触过的案卷和判例,就不是何伟伦能比。

    这个时代惯用的套路打法,在十几年后已经被总结出来,供大律师参考,模拟如何应对。

    尤其是政府律师常用套路,更是容易被打刑事案的执业大状针对。

    从他对李虾盘问开始,就已经看出其套路。

    庭审进入交替程序,控方开始直接盘问被告。

    陈彦祖的猜想彻底坐实,何伟伦的套路和想象中一样。

    何伟伦:“根据我手上的档案,你父亲杜展鲲,十四年前被判死刑是不是?”

    杜志辉:“是。”

    “罪名是什么?”

    “倒卖军火、拒捕、谋杀。”

    “他谋杀的对象是谁?”

    “一名警员。”

    “在你父亲被判死刑之前,你母亲已经离开了你们是不是?”

    “是。”

    “那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因为警员的死,导致你成为孤儿?”

    “是。”

    “所以你憎恨警察,憎恨社会,憎恨司法制度。潜意识里,把警察当成了仇人。哪怕那名警察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惨遭杀害,而不是主动去伤害你们,对你来说,他依旧是毁了你生活的罪人。”

    “不是。我没这么说过!”

    “是没这么说过,而不是没这么想过。”

    何伟伦冷笑一声,双眼紧盯杜志辉“请你告诉大家,你在事发当日做了什么?”

    “黄彪,就是劫匪的头目,要我们去打劫表行。他们知道我车开的好,让我负责在外面接应。我们偷了一部计程车,摘了牌照。黄彪他们几个进去抢,我听到枪声,又看到巡警,就知道不好,所以就发动汽车。”

    “发动汽车是准备逃跑?”

    “不是,我是要去接应黄彪他们,让他们赶快跑路免得再死人。黄彪他们很厉害的,火力也很凶。打的越久死人越多。”

    “也就是说,你得知他们的罪行之后,第一反应是准备配合罪犯完成犯罪,而不是自首或者协助警方。那之后又发生什么?”

    “那个巡警开枪,山猫中了枪,很多警察冲出来。黄彪他们拿起AK,准备和警方拼命,我就开车过去接山猫他们上车。这时候那名巡警对我开枪。他枪法很好,一枪打中车门,另外两枪打碎玻璃,差点就打中我。我害怕极了,想随便开两枪吓吓他,没想到真的打中。我不会用枪,更没对人开过枪,没想到会那样。”

    “按照你的说法,就是警方当时占据了绝对优势。你不顾一切开车冲入现场,帮助罪犯逃脱,为了保护你的同伙,甚至开枪杀了警察。这么看来,黄彪安排你负责接应,是非常明智的选择。至于是否会想到射中目标,这个问题很容易回答。你开枪的时候距离被害人有多远?”

    “当时场面太乱,我也太紧张,没办法估计距离,大概不到十米吧。”

    “这么近的距离,你使用威力远超过点三八左轮的黑星手枪,朝当班警员梁盛名开枪。会有怎么样的后果显而易见,你所谓的没想到,根本就是狡辩!”

    “我当时吓坏了,真的没考虑这些。”

    “你吓坏了?也就是说,你看到警察的第一反应是紧张?那个受伤的山猫,是一名劫匪。刚刚在表行杀了人,死者之中还有一名孕妇。你看到他受伤想要去救,看到警察就想要开枪,这样才有安全感,是不是?”

    “我只是想开两枪吓吓人,没想到他真的中枪。我去救人也不是和警察过不去,是不想有更多人死伤。黄彪那几个杀人不眨眼的,之前定计划的时候就说过,如果被发现或者有人挡路就把人干掉,杀多少人都无所谓。那些警察的火力太弱,根本不是黄彪对手,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这么说,你是出于好意?”

    “是。”

    “你手上有一支装满子弹的手枪。如果像你说的,你不希望劫匪杀伤警员,你完全可以对劫匪开枪,而不是朝警察开火。事实上,在你被警方包围在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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