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最后判决 (第3/3页)
法变得非常好。在面对黄彪的时候,枪法又变得非常差。
“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非常简单。被告亲口承认,把穷凶极恶的歹徒当做朋友,当成兄弟。试问,他怎么会对自己好兄弟下毒手?哪怕这个好兄弟十恶不赦,他也会把他当成自己人!
“在他的潜意识里,警察、普通市民都是敌人,只有罪犯才是朋友。
“我们还需要注意,辩方虽然给被告的行为找出若干理由支持,并且找出了证人,但证人一直在接受被告的私人赠与,且和被告有着极为亲密的关系。
“证人证言的真实性,非常值得怀疑。所以,我希望陪审团在判断被告罪名是否成立的时候,不要被辩方律师所误导。关于被告定罪的标准有且只有一条,他的行为是否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
完成结案陈词的何伟伦目光扫过严少筠,最后则定格在陈彦祖脸上。
这个助理肯定不对劲。
虽然没有任何条款规定,律师和助理不可以在法庭上有小动作。但他和严少筠的互动似乎太频繁了一些,已经超过了正常的限度。
何伟伦看到好几次,两人交头接耳,或是肢体接触。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坐在另一边的事务律师罗乐儿,全程一动不动存在感为零。
这明显是有问题的。
两个人到底谁是律师?
陈彦祖也注意到何伟伦的注意,也并没有当一回事。
每个人都有权提出质疑,但只要没证据,所谓的质疑就毫无力量。
你抓不住我的把柄,发现越多也只能越生气。
侧头看了一眼严少筠,轻声说了一句:“用爱。”
严少筠深吸口气,缓缓起身。
幸好头晕带来的正面反应还在,可以看的清字,否则又要挨好几下穴位刺激。
清清喉咙,开始了收官表演。
“谋杀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正因为谋杀是重罪,才要求证据完整详实,任何有疑点的谋杀,都不可以被定罪。
“本案的被告人,因为特殊原因,不得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和一群穷凶极恶的罪犯为伍,忍受着身心折磨,一步步走向深渊。过程中他曾经努力自救,也差一点就成功。却因为某些人为的因素,导致功亏一篑。
“本案中所涉及的被害人,的确令人惋惜。但通过证人做供,我们发现梁盛名先生完全可以避开这场冲突。只要一个命令,或者是一个善意的提醒,哪怕临时要求他和他的搭档像其他警员那样穿上避弹衣,就有很大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而导致这一切的,并不是我的当事人!
“在现场,是梁盛名先朝我的当事人开枪,几乎命中。当事人在极度恐惧、紧张的状态下,使用自己并不熟练的右手,闭着眼睛开枪自卫。这种行为并不能认定为谋杀的主观故意。
“在十七号码头,面对穷凶极恶的匪首黄彪,他毫不犹豫地选择用左手握枪射击。这个选择,足以说明他对警察和匪徒的不同态度。
“他对梁盛名开火的目的,并不是对抗司法,而是为了营救曾经救过自己生命的好朋友,以及避免更多伤亡!至于这个结果,只能说非常遗憾,我的当事人之前从未接触过枪械,对于武器的运用不熟练,导致了这个不幸的后果。”
严少筠深吸口气,用律师袍擦了擦额头汗水。
“我们还需要注意到,当事人完全可以避免走到今天的境地。只要他拒绝和其他几名劫匪接触,拒绝帮助别人,就不会出事。而他之所以出现在被告席,原因不是控方所说的恨,而是爱。
“对身边人以及对整个社会的爱。他想要做出自己的贡献,但是回报给他的却是巨大恶意。他的努力得不到认可,他的行为得不到认可。甚至因为某些人的个人原因,差一点无辜枉死!
“即便如此,他依旧没有放弃对这个社会的爱。他前后两次开枪,都不是因为仇恨。他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心中最重要的人,不得不举起武器。
“他刚才的表现陪审团看得非常清楚。没有任何理据,支持他他恨警察或者恨这个社会的观点。也没有理据证明,他有谋杀梁盛名的主观故意。希望陪审团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以及诸多特殊原因,做出神圣的判断。”
落座之后的严少筠几近虚脱,一口气喝光大半瓶饮料,才长出口气。
陈彦祖在她耳边低声说道:“表现非常好,我都要被你感动了。”
“陪审团和你一样才好。”
罗乐儿看着两人,眼光里掠过一丝幽怨,不过马上就变得正常。
自己只是个律师,上庭是工作,除了后续款项,什么都不关心……带孩子的半山弃妇有什么好?臭小子无非是想换换口味,等到腻了自然就把她踢开。
四十分钟后,陪审团回到法庭。
麦家烈发问:“陪审团有结果了么?”
陪审团代表回应:“陪审团以五比二的大票数通过,杜志辉谋杀罪名……不成立。但误杀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