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鸣凤 (第3/3页)
,佘美兰无奈叹气自言自语:“儿子被这个女人迷住,人家女儿又不满意,以后有的麻烦。”
半小时后,三零三单位。
凡妮莎又打扮成小公主一样,坐在门口凳子上看着母亲和陈彦祖说话。
她虽然小,但是已经懂事。至少能记住以前的家庭生活。
虽然婆婆、姐姐、哥哥对自己很好,但是这里终极不是家。
家比这里大得多,也好得多,最主要的是,家里有爸爸,没有抢妈妈的叔叔。
虽然记忆里,爸爸从来不和妈妈坐在一起说笑,但他会把妈妈留给自己,不会抢走去聊天。
妈妈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笑个不停,就是陪自己说话的时间越来越少。
咏思的小腿甩来甩去发泄着不满,却又不敢把不满说出来。
两个成年人,谁也顾不上理会咏思的小心思,全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
严少筠刚走出法院的时候紧张,等到回了白田下邨,情绪就变成了激动。
赢了!
终于赢一次官司!
不管律政司后面会不会上诉,至少这一堂赢了,赢得干净利落。
严少筠第一想到的就是父亲。
如果爸爸看到自己今天的样子,肯定非常开心!
兴奋的点还不止这个,刚刚打赢官司,马上就有新的案子上门,这就更令严少筠激动。
就像陈彦祖之前预料一样,律师这个行业也是跟红顶白。
一个经常打输官司的律师无人问津,一个能打胜仗的律师客似云来。这是律师这个工作最大的公平。也是判断一个律师能力的最好标准。
那个传呼是罗乐儿打来的,让陈彦祖和严少筠安排时间,和自己老板吃饭。听老板的意思,是有生意关照。
回想着法庭的一幕幕情景,严少筠捶打着后腰,发出由衷感谢。
“如果不是你想到这个办法,官司不会赢的。何伟伦如果知道他是在和替身打,一定被气死。”
陈彦祖倒是没觉得多兴奋,打何伟伦这种还不值得兴奋,只是看着严少筠微笑:“是不是打疼你?”
“你还说呢?用这么大力,当然疼了。不过只要可以打赢官司赚钱,可以接到更多生意,再疼都没关系。”
严少筠伸了个懒腰,脱下律师袍的她,又变回了那个普通女孩。温柔可爱,既不像三十一岁的女人,更不像大律师。
陈彦祖忍不住泼了一盆冷水下去:“罗乐儿的老板不是什么慈善家,好生意只会自己留下。这件官司一定很棘手。”
“再棘手也不怕,我有全港岛最棒的师爷,多难的官司他都可以想到办法。”
严少筠忽然想起什么:“你说过回来跟我说上诉的事……”
“从珍宝舫回来再说了。”
“几点了?是不是该换衣服出发?”
“我和凡妮莎都换好了,就只等你阿,走凡妮莎,跟叔叔上楼,让妈咪安心换衣服。”
严少筠手忙脚乱找衣服同时,还不忘提醒:“记得打给罗记还有乐儿,人家帮了这么多忙,当然要一起吃饭了。”
罗记糖水铺内。
罗洪升看着女儿最后一次发问:“你真的不去?其实这场官司你也有份,今晚是庆功宴。我这个卖糖水的都去,你没理由不去。”
“我!不!去!”罗乐儿一字一顿:“警告你,不要告诉他们我在这里看店,否则我半年都不来看你。珍宝舫而已,有多了不起?我才不稀罕。”
“女儿,你发脾气也要讲道理,人家又不是没请你,你这样我没办法帮你说话。”
“他请我我就要去啊?他以为他是谁?港督啊?我才不想看他们在那里打情骂俏,快走了,不要烦我!”
赶走了老爹的罗乐儿,并没有营业心思,反倒是顺手关上门,坐在柜台后面发呆。
法庭上那些小动作瞒不过她的眼。
这家伙和严少筠肯定有问题!不止是情感有问题,就连官司也有问题。
那个严少筠虽然名义上是大律师,但是怎么看都是笨蛋一个。如果没有臭小子帮忙,她不可能赢的那么顺利,或者说根本就赢不了。
这臭小子不是只会打架么?什么时候变这么厉害?
回想着法庭上的一幕幕,罗乐儿时而微笑,时而显出怒气,最后更是低声骂了一句:“白痴!你这么厉害,为什么不去读大学做律师,非要留在这种地方浪费生命。那个女人有什么好?值得你帮她那么多?就算帮,也换个人帮。难道我比她差?总之我不要的,别人也别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