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1章 尸体检查的另外细节发现 (第2/3页)
明死者生前被嫌疑人控制、捆绑,没有进行激烈反抗;死者指甲缝中提取到黑色化纤纤维和库房内的灰尘,与现场勘查提取的纤维一致,说明死者与嫌疑人有过接触,或在现场挣扎过;死者衣物口袋内无任何随身物品,无法确定死者身份;死者年龄在30-40岁之间,身高178厘米,体型中等,额头有一道陈旧性疤痕,生前无长期吸烟、嚼槟榔习惯,衣物普通,无明显品牌标识,推测死者可能从事普通体力劳动或服务业,社会背景较为普通。”
“张老师,结合这些发现,我们是不是可以推断,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可能是抢劫或者报复?”小林问道,“如果是抢劫,嫌疑人可能是为了抢夺死者的财物,所以拿走了死者的随身物品;如果是报复,嫌疑人可能与死者相识,因为某种矛盾,将死者诱骗至三号库房,然后将其杀害,拿走随身物品掩盖身份。另外,嫌疑人能够进入三号库房,要么是持有库房钥匙,要么是熟悉库房的环境,知道如何打开大门,而且嫌疑人作案后,能够顺利逃离现场,没有留下太多明显的痕迹,说明嫌疑人可能对光明塑料厂的环境比较熟悉,甚至可能是厂里的内部人员,或者是曾经在厂里工作过的人员。”
“你的推断有一定的道理。”张林点了点头,说道,“目前来看,嫌疑人的作案动机确实有抢劫和报复两种可能性,但还无法确定具体是哪一种。另外,你说的嫌疑人可能熟悉厂区环境,这一点也很关键。现场勘查发现,库房大门没有撬压痕迹,窗户也完好无损,嫌疑人大概率是通过大门进入库房的,而库房钥匙只有厂长和保安队长持有,所以嫌疑人要么是厂长、保安队长本人,要么是通过某种方式获得了库房钥匙,要么是熟悉库房大门的锁具情况,能够轻易打开大门。不过,目前还没有证据指向厂长和保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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