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他说的全都是没用的词儿啊 (第3/3页)
,嘬了半天牙花子,决定一回京,就先把这个应天知府给下狱。
……
“下官淳化知县秦枫,拜见知府大人!”到了县衙后堂,秦枫按照正式的礼节,拜见这位微服而来的应天知府,毕竟是顶头上司,不能失了礼数。
“唔,免礼。”高文天吁了一口气,算是把刚刚在大堂上的尴尬,稍稍缓解几分。
“来人呐,奉茶!”秦枫礼数周全,再次告罪道:“下官实不知知府大人到此,有失远迎,罪过了……”
“无妨。”高文天找回了几分颜面,见这个秦知县倒也伶俐,便开始切入正题,正色道:“本官听闻,秦县令精于农事,搞出了一个新型灌溉法,惠泽全县,连带着周边几个县乡,也渐渐铺开。”
“土地粮食,乃国之根本,因此本官亲自到此察看,果然处处欣欣向荣,可见秦知县用心了。如此新法,本官打算在应天府所辖八个县内,一同施行,不知秦知县以为如何?”
“知府大人明见!”秦枫连忙说道:“我淳化县上下,自当紧紧围绕在以知府大人为核心的应天府中央,上下齐心,众志成城,守正创新,勇毅前行,深入贯彻落实知府大人的先进思想,为全面推进建设具有大明特色的新应天府,做出应有的贡献……”
呃?
高文天有点懵。
这都是些什么?
其实我就是让你上点道,最好是写一封文书,言明这个什么新型灌溉法,乃是在本官的指导下搞出来的东西,这样等到应天府全面铺开施行,并且受到高层官员的关注,首功就是本官的了。
怎么你……扯得有点太远了吧!
还什么,以我为中心的应天府中央?
别乱说啊!
应天府里可还有皇城呢!那里面随便拎出来一个太监,都比我全家还大,我哪敢做什么中央,不要命了么。
这个秦枫。
有点悟性,但好像不多。
罢了……反正以后都是一家人,倒也不必计较太多,就算功劳归了他,本官身为岳父大人,也是一荣俱荣的。
略一沉默,高文天将话锋一转,微笑问道:“秦知县年轻有为,不知……可否婚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