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于谦,不该杀! (第2/3页)
“给我拿下!”毛骧伸手一指,如狼似虎的大内侍卫,一拥而上,就算高文天真的带了个壮士,也肯定挡不住。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高文天慌乱道:“本官乃应天府知府!尔等胆大包天!竟敢……”
“错不了,抓的就是你!”毛骧心想,刚才陛下的脸色都变了,你这小小知府还真的是胆大包天,敢把皇上气成这样,等着灭九族吧!
不消片刻,高文天连同高玉兰,已经被五花大绑,连嘴都给塞住了,怕他大呼小叫,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带走!”毛骧轻蔑地看了一眼恐惧的高文天,吩咐道:“先押入诏狱,然后等待圣上发落!”
啊?!
高文天魂都给吓飞了。
诏狱?还圣上发落?
我何德何能啊!
不过就是跑了趟淳化县,事儿还没谈成,怎么还就惊动陛下了呢?
诏狱那地方,有几个能活着出来的?我这到底是犯了什么天条!
……
高文天走后没多久,秦枫略一思忖,觉得事情可能会有点麻烦。
显然,这个知府大人,主要目的是拉郎配来的。
也不知自己好端端在淳化县做事,怎么还能吸引到远在应天府的张飞姑娘……
现在虽然勉强搪塞过去,但若是并没有“兰娘”其人,被查了出来,那高文天岂能善罢甘休。
淳化县里,倒应该有不少兰娘,或者说现场造一个兰娘来,也不是难事。
倒不如借此机会,结个婚?
要说这洪武年间,距离秦枫前世足有七百年,所有的娱乐相关,都远远不如,别说手机了,连话本小说都找不到几本。
金瓶梅都还没写出来啊!
但就有一样,是七百年后比不了的。
这个年代的姑娘,十七八岁嫁人那是理所应当,正是女孩儿家最好的青春年华。
而要是放在七百年后,对十七八的下手,那叫妥妥的犯罪!
秦枫来到淳化县几个月的时间,交的第一个朋友就是毛骧,而毛骧家里娇妻贤惠,儿女满堂的景象,也让秦枫心中产生了一点温馨向往,若是身边有这么个知冷知热的红袖添香,当然是极好的。
不过可能因为是身份地位悬殊,从没人敢跑到知县大人面前,保媒拉纤什么的。
现在仓促间要鼓捣这个事情,秦枫犹豫片刻,便离了县衙,到毛骧家里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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