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大胜归朝【求订阅】 (第2/3页)
王,霍骠骑,是其中代表。”
众将都竖着耳朵,虚心听曹操所说。
曹操用兵的能力,经过一次次实战,早让众将佩服的五体投地。
与东鲜卑接战不过两年,数次大战,次次打的凶狠无比,又以歼敌为目的,生生把东鲜卑打瘫了。
这一次奔袭,取得的战果,几乎复刻了武帝一朝的过程。
当时武帝启用卫青,霍去病,也是用四次大战,将匈奴从山巅打到了山脚,从此攻守易形。
“行军打仗,总结起来,其实只有一句话,便是以自己的长处,去打敌人的短处。”
曹操道:“若还没发现敌人的弱点,就去找,然后盯着弱点打。”
“比如我们对鲜卑,比骑术,灵活聚散,来去如风的迅疾性,我们都不如人家,这是要承认的。”
“那就不要和他们打轻骑,打变化。”
“和他们比装备,比军阵操训的严谨。
比如重骑,比如弓弩,都是鲜卑不具备的,发扬自己的长处,破敌之弱,就是获胜的手段。
战术,战略也一样。”
“东鲜卑没想到我们会杀过来,而我们来了,他们全无准备,自然高下立判。”
曹操说了几句,众将若有所思。
这时,斥候传报:
“魏王,打西边来了一支队伍,数量和我军差不多。他们正在快速逼近,看起来颇为精锐!”
“对方距我们还有五里左右。”
众将皆是怔了怔。
这里已逐渐靠近辽西郡,哪来的一支万人队,往他们冲击接近。
曹操念头微动,转眼便猜出对方身份。
他扫了眼周围的地势。
队伍左侧,是一片矮丘,连绵起伏。
曹操:“子龙领一支轻骑,去左翼矮山驻扎,其余人原地列阵。
让斥候去迎那支来的队伍,让他们停止前行,否则直接开战。”
众将的战意,瞬间飙升,全军都是一肃。
赵云领命,往一侧曹操指定的矮山驰去。
队列中分出一支轻骑随行,蹄声急如战鼓。
张辽瞩目周围地势,旋即明白了曹操的用意。
曹军大队在这里蓄势以待,由赵云分兵,占了附近地势最高的位置。
来的队伍如果意图不轨,领兵冲上来,和曹军开战,到时赵云占领的位置,就变得至关重要。
他若从矮丘上杀下来,将直刺来袭队伍的腰腹。
对方要敢继续逼近,就是把自己队伍的侧翼露出来,让赵子龙扎上来捅他。
曹操随机应变,利用地势,让赵云提兵占据矮丘,和自身形成掎角之势,马上便稳占先机。
这就是兵权谋,临敌机变的能力。
对面,那支冲来的队伍,已到了两三里外。
其首领,远远的见到曹军分出一支队伍,往高地上驰去,也判断出曹操的用意,叹道:“这位魏王,果然厉害。”
此人却是个青年。
他长得老成,看着二十多了,实际才十九岁。
但已在草原上声名渐起。
此人就是轲比能,历史上的草原雄主。
之前他曾派使节纥骨伏予,去秘密见过曹操,想要连曹以壮大自身。
他一直在密谋关注东鲜卑动向。
东鲜卑被曹军突袭,打崩了。
能立即做出反应的只有他。
所以曹操听到斥候报告,马上判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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