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孙武已斩吴宫女(莱茵尼斯冠名) (第1/3页)
大约是瞧见张巡如此做派,本郡的缙绅们也是纷纷将家中多余的小厮仆役送到了马雍这边。算上张巡家的四五百,李让送来的一百多,本郡乡绅们的七八百。全攒一块儿,居然给马雍攒到了两千人。
就是这个质量嘛……
不堪入目啊,货真价实的不堪入目啊。
之前想的真的挺美的,这会儿张巡才有些后悔。且不提家里又哭又闹的一帮老娘们,专说这军营,就很值得大骂特骂一通。
首先一点,也是最明显的一点,那就是习性不好。在大家族做仆役小厮的,虽然面对自己的主人可能奴颜婢膝,但是在外头,从来都是把自己当人上人的。老张家的佃客瞧了这门里出来的仆役小厮,都得躬着身子同他们说话。
别家的小厮不说,老张家几个小厮甚至觉得自己比马雍高一等,说马雍不过是我家二姐的家将罢了。好听点叫家将,难听点不也是被赵家养在家里的“仆从”嘛。
都是给人端痰盂的货色,充什么大尾巴狼啊。对于马雍的军令,都不是阳奉阴违,直接就是不听。不听也就罢了,还骂人呢。至于半夜想跑路,撺掇着人逃出营门更是稀松平常的事了。
等到后头其他家的仆役小厮被送来,这帮人胆气更甚,早操直接不到。
其次一点,那就是惯于偷奸耍滑。这一点不稀奇,他们虽然在高门大户里面当仆役,可是家里仆人那么多,粗笨的活完全可以躲,只要躲得快,最后都会落到那些蒙头苦干的人身上。
某种意义上来说,给他们养成了大小姐大少爷的脾性,拈轻怕重,连力气都没有几分。可以说比之前送来的三四百佃客壮丁都不如。
最后一点,同样需要专门点出来的,那就是好吃好喝。农村老百姓,一粒米都不舍得丢,掉在地上还要捡起来吃。高门大户里那就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得模样。
他们虽然吃的是主人家的剩饭剩菜,或者厨房做的一般饭菜。可对比外头人间地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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